住房保障方式轉向“以租為主”
據介紹,目前福州市保障性住房主要以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為主。其中,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主要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主要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去年福州市先后出臺《福州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福州市城區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和《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管理工作的意見》,推動福州市住房保障方式向“以租為主”轉變,健全和完善符合福州市實際的住房保障體系。
截至目前,福州市共安排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26552套、廉租住房19381套,基本建成公共租賃住房9952套,基本建成廉租住房17972套。
福州市城區的廉租住房已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公共租賃住房則打破戶籍界限,將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保障范圍,并對環衛工人、公交司機等特殊行業職工實行分類定向保障。
下一階段,福州市將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適時調整準入條件,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在加大政府投資建設力度的基礎上,綜合運用土地供應、投資補助、財政貼息、稅費優惠等政策措施,吸引企業和其他機構參與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運營,鼓勵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開發區和產業園區集中建設單元型或宿舍型公共租賃住房,多渠道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
同時福州市將加快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兩房并軌”,統籌建設、并軌運行、分類管理,探索通過委托管理、購買服務等方式開展保障性住房日常運營管理事務,持續努力破解保障房社區管理難題。
加強配租后續服務
目前,福州市定期將房源和配租等信息公開在“中國福州”門戶網,暢通信息渠道,及時清退不符合承租條件的廉租房及公租房住戶,整改保障房轉租轉借戶,嚴格按標準驗收新建保障性租賃房,按“五保”要求(保安居、保整潔、保運行、保綠化、保和諧)規范保障房小區物業管理,加強經常性巡檢、維修。
福州市相關部門做好廉租戶、公租戶配租之后的服務,加大保障房日常服務力度,協調公安、教育、民政、衛生、公交、商貿等部門,解決廉租戶戶口遷移、上學、就醫、公交、購物等問題,積極協調開發建設單位,完成多套廉租房增裝煤氣灶、抽油煙機、陽臺洗衣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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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