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治理“新聞四假”(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假新聞)及新聞敲詐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通氣會,通報專項治理活動內容,并公布了省治理新聞敲詐專項行動舉報電話、中央新聞報刊駐豫記者站監督電話,以便受理群眾舉報監督。(11月1日《大河報》)
新聞媒介為建設公共領域擔當中國社會轉型守望者角色,而新聞媒介人員又扮演著好新聞的記錄者、社會的守望者和歷史的書寫者的角色,是公共事務的介入者和公共利益的守望者。
新聞媒體和從業者如此重要,其職業道德的底線就不能輕易突破。一則假的消息不僅會給當事人帶來難以估時的損失,還會形成社會擴散效應,造成極強的負面影響。也正是因為如此,“真實、客觀和公正”才成其為新聞媒體及其從業者的生命。
然而現實之中,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假新聞卻不乏其例,其不僅擾亂了正常的新聞媒體行業的秩序,影響了新聞媒體應有的公信力,其帶來的直接和間接影響不可估量。比如一個假記者,或者假媒體“以假亂真”,以報道負面為要挾,以宣傳正面要獎勵,或者索要車馬費、勞務費、報道費、辛苦費等等,甚至直接索要紅包,收受“黑錢”,其結果必然引發被報道者的憤怒和公眾反感,并因之殃及魚池,使新聞媒體行業日益負面化,導致整個行業形象滑落。“李鬼”盛行之下,“李逵”也將深度受累。
更嚴重的問題在于,若是“李鬼”不打,“劣幣驅逐良幣之下”將讓“李逵”們紛紛效仿,從而導致整個新聞媒體行業的墮落。事實上,這種情況并不鮮見,比如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受人指使,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多次收取他人提供的“酬勞”,致使中聯重科聲譽嚴重受損,導致廣大股民損失慘重,并因為其行為,給整個媒體行業帶來嚴重的公信損害。對于這樣的“假李逵”也應要打。
治理“新聞四假”,開展新聞敲詐專項行動確有現實必要。當務之急是,要有針對性查獲一批典型案例,清除那些“李鬼”,避免“假貨”橫行無忌形成強大的破壞力;又要對存在于體制內的“害群之馬”進行清理,使那些職業素質低下者遠離新聞媒體行業,使整個行業盡快得到凈化。同時,應當創造條件,吸納全社會廣泛參與監督,將之打成一場“人民之戰”。河南省“居民發短信可查記者真偽”無疑為激活外部監管活力,滿足全社會參與創造了條件。
提升媒體公信,需要打假擴容。其主要內容為三個方面,一是要加大對“假報刊、假記者站、假記者”的打擊,避免以假亂真;二是要加強對“真記者,真媒體,假新聞”的治理,規范行業從業者的行為;三是要通過一定的制度性創新,擴大監督管理的范圍和參與面,讓“新聞四假”現象無處遁形。唯此,媒體公信才能提升,媒體從業者底線才會得到保護。(堂吉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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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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