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氣污染可借鑒倫敦經驗
http://www.caoliu14.com?2013-12-16 15:47? 袁于飛?來源:光明日報
我來說兩句
2013年12月5日,倫敦“煙霧事件”過去了61年。61年前,12000人因空氣污染而喪生,這一工業污染導致的“20世紀重大環境災害事件”對今天的中國富于啟迪,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
近日,我國中東部再次出現大規模霧霾天氣,其中工業發達的江蘇、浙江、上海等省市霧霾污染嚴重。
盡管今年9月我國發布了被稱為“史上最嚴”大氣污染治理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分別就減少多污染物排放、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增加清潔能源供應、嚴格節能環保準入、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區域協作機制、建立監測預警應急體系等10個大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然而,很多要求大部分停留在指導層面,對工業大氣污染和超標排放沒有明確而嚴厲的處罰措施。
反觀英國在倫敦“煙霧事件”后的措施,值得我們借鑒。此次事件催生了世界上第一部空氣污染防治法案《清潔空氣法》,法律規定在倫敦城內的電廠必須全部關閉;要求工業企業建造高大的煙囪,加強疏散大氣污染物;要求大規模改造城市居民的傳統爐灶,減少煤炭用量,逐步實現居民生活天然氣化。1968年后,英國又出臺了一系列的空氣污染防控法案,針對各種廢氣排放進行嚴格約束,并制定了明確的處罰措施。上世紀80年代,倫敦市還在城市外圍建了大型環形綠地。1995年,英國又制定了國家空氣質量戰略,規定各個城市都要進行空氣質量評價與回顧,對達不到標準的地區,強制在規定期限內達標。
治理霧霾天氣,是一項長期的工程,但呼吸新鮮的空氣,是我們最低層次的生理需要和共同愿望。解決大氣污染問題,需要政府、企業和公民的共同努力,需要真金白銀的投入和具體可執行的操作方案。政府需要出臺更嚴格的法規和更具體的政策,企業需要考慮污染成本,公民也須加強環保意識。從生活中的一點一滴做起,這是倫敦“煙霧事件”給我們帶來的思考。 (袁于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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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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