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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整治戶外廣告優化城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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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厘清管理制度,明晰部門職責。制訂印發《邵武市城市戶外廣告管理暫行規定》,做到“三個明確”:明確城市戶外廣告管理的主體責任部門,城區內統一由市住建局監督、運行和管理;明確廣告設置發布審批時間、審批流程、設置時間,要求審批時間不超過7天,設置工作時間不超過60天,廣告閑置時間不得超過15天;明確有償使用的范圍和時間,要求中標廣告位一般不超過三年,T型立柱廣告、電子顯示屏、站臺廣告使用期限一般不超過五年。因政府發布公益廣告使用商業廣告位使用期限時,按照實際天數,采取1∶1.5的比例返還天數,順延至合同期滿。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營造濃厚氛圍。從營造城市的亮點、 解決市民關注的熱點、實現長效管理的要點入手,通過電視臺、網絡、報紙宣傳、電臺廣播、發放文明倡議書、LED視頻等多種方式進行宣傳住建等職能部門相繼召開了廣告業主、廣告制作商等座談會,開展以戶外廣告為主題的宣傳活動,使全體市民進一步認識到城市環境的重要性,營造良好城市文明創建氛圍,為集中整治打好基礎。
三是成立領導小組,集中力量整治。成立以市主要領導為組長,住建、公安、交通等12家職能部門組成的戶外廣告設置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集中在7月至9月15日前對城市建城區內未經審批擅自設置發布的、不符合城市規劃或影響市容市貌的戶外廣告;亂貼亂畫以及從事非法活動的戶外廣告進行整治,依法拆除未辦理規劃設置手續或者手續超期的大型廣告牌。
四是針對實際情況,細化整治措施。整治工作結合當前實際,按照“亮化、美化、品位化”的要求,不搞一刀切,制定了予以保留、予以收回、限期整改、強制拆除等多種措施,既保證合法商家的利益,又有力打擊非法設置廣告的勢頭。
五是有力穩步推進,鞏固整治成效。集中整治過程通過再宣傳發動、自行整改、集中整治、檢查驗收四個階段推進。在宣傳再發動階段,對有審批、審批已超期、未經審批擅自發布的、公益廣告等4類戶外廣告進行詳細摸排,共入戶走訪登記571戶,無主廣告33個,發出限期整改拆除通知370份。截止目前,共強制拆除各類戶外違規廣告牌373塊,總面積3100多平方米,有力凈化了社會文化環境,提升了邵武城市形象。
(邵武市文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