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寫入村規民約應贊賞
http://www.caoliu14.com?2014-03-24 20:13? 黃坤超?來源:貴州文明網
我來說兩句
2013年7月,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并實施。該法明確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入法”,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起巨大反響。
該法實施半年有余,少見相關案列。2014年新春伊始,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龍里縣三元鎮永安村實施《永安村孝道村規新六條》,將孝道寫入村規民約,讓我們看到了“常回家看看入法”在民間得到的擁護,永安村民可謂馬上盡孝!
縱觀《永安村孝道村規新六條》,本人以為可圈可點之處有三:首先是明確了村支兩委在實施中的責任和義務,如:定期代為看望老人、幫助就近聯系務工或支持發展產業、開展“孝星家庭”評比等;其次是對盡孝不力的子女進行適當的處罰,如:輿論上的《勸孝書》、相關支持上的停辦各類相關手續證明等等;最后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該村贍養老人年度最低標準,號召子女節假日返家陪侍。
2010年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留守中國》調查結顯示:大量的農民進城務工就業,形成了當前農村的“三八六一九九部隊”(留守農村婦女、兒童、老人)現象。80.6%的留守老人仍然在從事農業生產,獲得過國家提供的物品或現金支持的留守老人比例僅為7.5%,而有社會養老保險金的留守老人比例僅占0.8%。可見留守老人的問題已然相當嚴重。
筆者認為,農村留守老人面臨的迫切問題最少有兩方面:
一是心理上缺乏安撫享受。老年人受“養兒防老”、“兒孫繞膝”、“天倫之樂”等思維影響,認為子女在身邊,隨時看得見喊得應才是最大的人生樂趣。
二是人身上缺乏安全保障。農村老人年輕時從事體力勞動多,年老了未免體弱多病,還普遍存在喪偶、要照顧孫輩、交通不便等問題。生理沒有子女照顧,錢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何況經濟并不都很寬裕,所以缺乏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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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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