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不斷推出新舉措 以生態文明建設引領改革發展
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創新 為綠色發展積累“福建經驗”
《若干意見》明確要求,示范區要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
廈門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李文溥說:“加快推動生態文明制度創新,為全國其他地區提供生態文明發展的經驗,是國家賦予福建省的職責和義務。”
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度推進,福建正逐步淡化GDP增長指標,努力探索建立與生態文明相適應的考核評價機制。
福州市永泰縣生態良好,被譽為“福州后花園”,但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后。福州市規定,“對永泰不考工業規模考大氣、不考企業稅收考水質、不考工業總量考新型產業科技含量。”
“這樣的‘三考三不考’,把準了后發山區的脈門,讓基層干部群眾更加明確工作方向和著力點。”永泰縣委書記林強說。
“改革是最大的紅利。”李文溥表示,只有將生態文明建設與深化改革有機統一,在持續創新中探索“標本兼治”之策,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積累更多“福建經驗”。
專家指出,當前福建省正在流域生態補償、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綜合運用價格杠桿促進轉型升級等方面進行積極探索,努力尋求符合國情、可復制、可推廣的生態文明建設模式,力爭生態環境質量、生態環境保護機制創新,都走在全國前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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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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