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8月29日訊 28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對《福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草案)》進行了初審。
擬由多部門參與
負責控煙行動
公共場所控煙是一項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系統性工程,需要政府統一組織和領導、各部門密切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借鑒外地立法經驗,草案明確各級政府領導公共場所控煙工作,擬成立由衛計、愛衛、教育、文化、體育、旅游、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門參加的控制吸煙工作協調機構負責全市控煙工作,具體負責制定控煙政策、組織督促各部門開展控煙工作。
擬對5類場所限煙
12類場所禁煙
從近幾年各地出臺的控煙規定來看,禁煙場所的設定范圍在不斷擴大,一些城市甚至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煙,但實踐中法規的執行效果并不理想。
為此,草案從我市實際出發,擬將公共場所分為禁止吸煙的場所和限制吸煙的場所兩類,限制吸煙的場所應當設置專門的吸煙區域,而禁止吸煙的場所全面禁止吸煙,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
吃喝、歌舞、洗浴等公共服務場所,景點、公園等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內等候場所等5類場所,擬規定為限煙場所。草案要求,這些場所要設置固定吸煙區域,除吸煙區域外,場所內其他區域禁止吸煙。
醫療衛生機構的室內外場所;幼兒園、中小學校的室內外場所;影劇院、圖書館、展覽館、檔案館、博物館等室內場所;商場、超市、金融企業等室內營業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室內公共辦公場所及會議廳(室)、辦事廳、禮(會)堂等公共場所;各類體育場館、運動健身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場所等12類場所規定為禁止吸煙場所。
控煙不力經營者將受罰
公共場所控煙工作,僅靠行政部門監督執法,無法取得預期效果。草案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和經營者應建立健全控煙管理制度,配備勸導員;對違法違規吸煙的,現場予以制止或勸導。場所控煙不力的,有關行政部門有權對場所經營者進行處罰。
處罰標準在審議中引起了不小的爭議。草案規定,一般處罰20元,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能處罰1000元。與會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列席會議的代表有的認為罰款額度太低,形不成足夠威懾力,有的認為罰款太重,難以執行。“法規只是一審,有各種不同聲音很正常。接下來我們還要召開各種對象的論證會,盡可能完善規定,使立法切實可行。”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說。
(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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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草案)》昨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一審
東快訊(記者許才芳)無論是在辦公室,還是餐廳,甚至連小區的電梯里,市民劉小姐都會時不時被“二手煙”包圍。不過,隨著福州市控煙工作的推進,類似這樣的煩惱有望結束。昨日,福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分組審議了《福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草案)》。福州市1996年就以政府規章的形式出臺了《福州市市區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暫行規定》,對市區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減少吸煙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由于出臺時間較早,無法適應整個控煙形勢的發展要求,該規章已于2007年宣布廢止。
在昨日的《福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草案)》一審中,不少委員就“誰是執法主體”“禁煙范圍如何界定”提出了看法。
有委員指出,在飛機上、在動車等特殊場合,人們已經達成了共識,幾乎無人抽煙。但是換了場合,比如在其他一些諸如學校、景區、體育場、酒店等場所,卻很難避免這種現象。
而這種現象,究竟由誰來成為執法主體也存在難度,比如說,在包廂里抽煙很難有執法人員在現場;超市的工作人員也無法強行要求,要給予一定的罰款更是難上加難。
福州市政府法制辦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希望先立法,有了法規的約束,主要場所的控煙或會得到加強。
記者了解到,《福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草案)》目前只是第一次審議,后面還會二審、三審等,條例會向著更加完善的方向走。
主要看點
禁煙范圍:公共場所分禁止吸煙和限制吸煙兩大類
草案從福州市實際出發,擬將公共場所分為禁止吸煙的場所和限制吸煙的場所兩類,規定限制吸煙的場所應當設置專門的吸煙區域,而禁止吸煙的場所全面禁止吸煙,以此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公共場所控制吸煙工作。草案中提及婦幼醫療機構、中小學校、交通工具、體育場館,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室內公共辦公場所等12類場所擬規定為禁止吸煙的場所。草案也擬將酒吧、餐館之類的服務場所以及旅游景點、公園、游樂場等五類公共場所規定為限制吸煙的場所。對于限制吸煙的公共場所,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設置明顯標志、具有良好的通風排氣效果,并遠(隔)離人員密集區域等多項要求。
參與機制:全民都應參與控煙工作
草案指出,控煙工作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控制吸煙工作,提高全社會營造無煙環境的意識。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當設立戒煙門診,為吸煙者提供戒煙咨詢、指導和治療。
公共場所的控煙工作僅依靠行政部門的監督執法是無法取得預期效果的,還必須得到公共場所的管理者和經營者的積極參與和配合,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才能適應控煙工作的需要。
草案中提出,公共場所的管理者和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控煙管理制度,配備勸導員;對違法違規吸煙的,現場予以制止或勸導;在禁止吸煙區域不得放置吸煙器具、懸掛張貼附有煙草廣告的標志和物品等職責。
法律責任:對在禁止吸煙區抽煙擬當場罰款
由于實踐中違法違規吸煙的行為存在不特定性、即時性以及取證困難等特點,為增強監督執法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草案設定了對在禁止吸煙的區域吸煙的,由相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適用簡易程序當場收繳罰款。
對公共場所的管理者和經營者違反控煙義務的行為,草案區分不同情況設置處罰幅度,強化公共場所的管理者和經營者的責任意識。
記者調查
餐館易成吸煙“重災區”
福州市公共場所的抽煙狀況如何?昨日,東南快報記者就此走訪了福州部分公共場所發現,餐館最容易成為吸煙的重災區。
昨日,記者走訪了井大路、東泰路、慶城等路段的餐館。昨日下午5時50分,東泰路一家川菜館內,坐的是清一色的年輕男性,在酒菜陸續上來后,他們便開始推杯換盞,其中幾個年輕人還點上了煙。而這些年輕人身旁的顧客并沒有抽煙,有不少顧客在被動地接受著二手煙。隨后在其他路段,記者看到隨著夜幕降臨,不少餐館將桌子搬到外面,抽煙喝酒的人不少。
記者在大洋百貨、東百商場里來回走了一圈,并未見到有人抽煙。在海峽影城門前,雖然看見門口丟了幾個煙蒂,但并未看到有在影院抽煙的人。昨日,江濱路一家永輝的保潔員告訴東南快報記者,超市偶爾也有人抽煙,考慮到超市相對比較密閉,超市工作人員會要求顧客不要抽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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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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