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贊助
國版控煙草案對于煙草源頭加以控制,擬規定全面禁止所有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在各類公務和大型公共活動中,主辦方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贈與煙草制品。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煙草制品。
記者注意到,京版控煙草案的審議過程中,有的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應當全面禁止在公共場所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各類煙草廣告,尤其是利用網絡等新興媒體;全面禁止各種形式的促銷、贊助活動。但是根據目前獲得的消息,即將交付的表決稿或對禁止煙草企業贊助的規定作出調整,僅限制其冠名贊助活動的行為。這意味著,其他普通贊助活動還將被允許。
國版控煙草案還明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教師和醫務人員等社會示范人群要帶頭控煙。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控制吸煙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控制吸煙工作。
網店向未成年人售煙或受重罰
未成年人是控制吸煙工作中的一個特殊群體,也是煙草企業鎖定的潛在吸煙人群。《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煙草專賣法》也有相關規定,但并未規定相應的具體要求和處罰措施。
對此,國版控煙草案針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的行為進行限制,即禁止通過自動售貨機等可以直接選取煙草制品的任何方式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銷售者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同時,學校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控制學生吸煙,對學生進行煙草危害宣傳教育,及時勸阻和教育吸煙的學生戒煙。
值得注意的是,國版控煙草案還禁止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等信息網絡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通過網絡售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對其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北京情況
京版控煙條例本周進行審議
京版控煙條例草案今年4月首次經北京市法制辦對外征求意見時,明確“帶蓋兒”建筑全部禁煙。7月底,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首次對控煙條例草案(即一審稿)進行審議,市人大建議在修改稿中增加“賓館和旅店可設置吸煙客房、機場候機區可設置吸煙室”內容,并使用“共用工作場所室內禁止吸煙”限定性表述作為例外規定,將“工作場所”修改為“共用工作場所”。
“共用工作場所室內禁止吸煙”意味著“非共用的部分允許吸煙”,上述意見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有人提出,上述法條意味著“單人辦公室內允許吸煙”,而享有單人辦公室的主要是領導干部群體。
還有意見提出,單人辦公室也是室內工作場所,會有其他人員進出。共用的通風設備和空調系統也會使二手煙對工作場所內的其他人員造成健康危害。且這與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的精神相違背。綜合考慮多種意見,京版控煙條例草案在二次審議時,將修改稿里的“共用”二字刪除。
據悉,本周三將召開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京版條例草案將交付會議進行表決。據記者了解到的消息,表決稿并沒有支持二審稿關于“賓館客房、機場等特殊場所具備獨立排風條件時,允許設立吸煙區”的表述,依然維持“帶頂帶蓋”的室內區域全面禁煙的宗旨。對于機場等還存在吸煙室的場所,將為其設立一個緩沖期,希望這些場所在京版控煙條例正式實施前改造取消。
按慣例,表決通過后,本市將按照京版條例進行執行,如國版條例通過后,二者存在沖突,京版條例將按照國版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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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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