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在首個國家憲法日之際作出重要指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主持會議并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
中央宣傳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司法部、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同志在座談會上發言。
劉奇葆、孟建柱、王勝俊、王晨、萬鄂湘、王勇、周強、曹建明、馬培華和中央軍委委員張陽出席座談會。
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委員會負責同志,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和有關方面負責同志,部分專家學者和在京高校、中小學負責同志等約300人參加座談會。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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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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