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2月10日訊 11月11日,本報開始征集曝光燒垃圾亂象,聯合市民一起為保護榕城好空氣出力,并聯系多個部門推動解決這一問題。記者昨日從市環保局了解到,征集啟動一個月以來,鼓樓、臺江、晉安的燒垃圾現象均略有好轉。
據統計,一個月來,本報記者先后報道了近30條與焚燒垃圾相關的新聞,足跡遍布四城區。值得一提的是,城鄉接合部仍為燒垃圾高發地段。市環保局的統計數據與記者實地探訪相吻合。以第三季度為例,投訴較多的案件為新店鎮琴亭村拆遷工地(10次)、新店鎮錦繡文華背后靠三環路(5次)、五四北秀峰路建發領地旁省直中建工地(4次)、牛眠山巷萬升小區旁邊(4次)、白湖亭沃爾瑪背后(4次)、蓋山鎮高湖龍院村(4次)、朝陽路臨江新天地福江苑小區外面鰲峰大橋南橋頭下(4次)。
記者還了解到,福州焚燒垃圾存在處罰難的問題。根據市環保局公布的今年前三季度環保行政處罰情況等現有資料,記者統計發現,年初以來,環保部門可能僅開出三張罰單。
第一張罰單是在3月,六一中路附近,距離紫陽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國控點不到500米的一處圍墻內,屢屢出現垃圾焚燒現象。環保執法人員確認,這處焚燒點是福州市機械冶金行業國企離退休人員服務中心,并對焚燒垃圾的曾依伯罰款100元。
第二張罰單是在6月,環保執法人員在閩侯上街鎮新洲村發現,紙皮收購站內正在焚燒垃圾。執法人員當場開出500元的罰單。
第三張罰單是在7月,金榕北路31號馬榕小區17-102被查出焚燒垃圾,劉丹被罰款500元。
根據現有的法規,在人口集中地區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均可以處罰,其中個人可以處罰500元。
然而環保執法人員認為,相關法規的可操作性太低。最常遇到的情況是,執法人員趕到現場,點火者早就逃之夭夭,或者雖然找到現場人員,但無法取證。環保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垃圾圍城問題解決后,焚燒垃圾的問題才有望徹底解決。”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我市道路環境衛生保潔實行市、區、街(鎮)三級管理。2012年起,市屬三環路和五城區管理的道路實施社會化保潔,涉及43個街道、306個社區、222個村(居),保潔合同總面積3278.37萬平方米,分27個合同包,由13家保潔企業中標,年合同總金額2.8億元。2013年財政支出保潔經費2.42億元,上繳垃圾處理費7241萬元,實際下撥6554.2萬元,年終結余686.8萬元。
雖然有了經費保障,卻無法實現垃圾清運,這一問題值得深思。
(福州晚報記者 何佳媛)
注:該言論僅代表網友觀點,未經本網調查、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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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