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伊始,不少南寧的低年級小學生家長反映,他們的孩子回校后出現“奇怪”的變化,變得愛喝水,勤跑廁所,有時還會躲在廁所玩。原來,一些小學出于安全考慮,規定學生課間只能在教室和走廊活動,但不能嬉鬧、奔跑、喧嘩。有的學校甚至不允許低年級孩子出教室。不滿足于只能玩安靜的手工和紙上游戲,猛喝水,上廁所就成了孩子們課間溜達的借口。(3月10日《南國早報》)
還記得小時候的課間,下課鈴一響,大家都如離弦的箭一樣沖向操場,踢毽子、玩鐵環、扔沙包,大家在嬉笑追趕中都很快樂。每當聽到這些,上小學六年級的女兒總是很羨慕地說,那時的你們多幸福。
現在的小學生羨慕原來我們單純的幸福,緣于他們現在的不快樂。正如報道中提到的一樣,很多學校因怕孩子出安全問題,招來家長的責難,不是縮短課外活動時間,便是不允許孩子嬉鬧、奔跑、喧嘩,硬生生地把本該天性活潑的孩子,逼成了課間只會呆呆坐在坐位上的書呆子。甚至,有的孩子為了在外面多玩一會,還變相地想出了多喝水、上廁所和在廁所玩拖把的鬼點子。這些鬼點子在讓人忍俊不禁之時,心里總會升騰起一些不快的東西。
筆者認為,束縛孩子的課間十分鐘,其實是學校的失職和不作為。試想,孩子天性喜動,在教室呆呆地坐了40分鐘,課間跑跑跳跳,一來可伸展肢體,避免變成小眼鏡、小駝背、小胖墩;二來可醒腦提神,為下節課調整出好狀態。如果學校以安全為借口剝奪孩子這快樂的“課間十分鐘”,那顯然是有點“因噎廢食”。
改變這種現狀,需要學校主動傾聽學生、家長的意見與建議,從細節處改起,讓“家校銜接”更緊密、“家校互動”更高效,把校園辦成另一個讓人們放心的“孩子的家”;另一方面,家長也要理性看待運動中孩子的磕磕碰碰,給學校、老師以更多理解與包容。如果真不行,那就讓家委會出面,征詢所有家長的意見,定一個孩子活動的規則,讓學校易于操作。再者,學校還可以購買校方責任險,如果出現學生意外傷害,校方可以減輕賠償責任。
“沒有愛就沒有教育”。沒有人文關懷精神的教育者,不是合格的教育者。請還孩子們“課間十分鐘跑跑跳跳”的權利。(張培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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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