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出來后,也去參加陽光志愿隊,我也想為社會做點好事……”日前,建陽區法院少年庭法官劉紅收到了一封來自少管所的信,寫信的是一位在押少年犯。
2008年,建陽法院少年庭開始辦理各類涉少刑事案件,在辦案過程中,發現不少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在思想上、行為上總是有些偏差和扭曲,而且家庭環境、父母教育都或多或少存在各種問題。
如何幫助孩子們健康成長?如何讓失足的孩子無痕融入社會?一支包括法院干警、律師、教師、失足青少年及其家長組成的“陽光志愿服務隊”應運而生。法官志愿者們到學校、社區、鄉村進行普法宣傳,律師志愿者們與被判刑的少年結對子進行法律服務,教師志愿者經常與孩子們進行思想交流,啟發和引導他們走上正途,失足青少年及其家長還與志愿者們一同到敬老院看望老人、到街頭進行交通勸導等公益活動。
小邱,就是文章開頭說到的失足少年,因上網玩游戲沒錢,伙同他人多次持刀搶劫出租車司機,被法院少年庭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后送到少管所服刑。劉紅常寫信給小邱,鼓勵他好好改造,心理志愿者也常寫信開導他。小邱心中的堅冰開始慢慢融化,他也像其他孩子一樣,稱劉紅法官為“紅姨”,并表達了想為社會做好事的愿望。
溫暖,源于那一縷陽光
從2011年5月開始,“陽光志愿服務隊”逐漸面向社會進行各種志愿服務,2014年1月正式在福建省志愿者網站登記注冊為民間團隊,成為建陽志愿者協會領導下的志愿隊伍,此后開始面向社會公開招募志愿者。
由于團隊針對群體的特殊性,服務隊下設立四支小分隊,由有法律知識的專業人員如法官、律師等組成法律服務隊,由有心理咨詢和教育經驗的教師等組成心理服務隊,還有巾幗服務隊和青年服務隊。
“陽光志愿服務隊”在對青少年進行幫教的時候,沒有忘記一個特殊的群體,就是未成年被害人。2013年少年庭在辦理一起故意傷害案件時,發現年僅17歲的受害人鄒某沉默寡言,情緒低落,經向其父了解,得知鄒某原來性格比較開朗,平時做水電工手藝也不錯,但因被被告人用馬刀砍傷后,身心受到很大刺激,工作也無法繼續做。少年庭聯系了心理服務隊的志愿者黃老師,通過黃老師多次的心理疏導,鄒某逐漸走出陰霾,志愿者還幫忙鄒某聯系了新的工作,使他開始了一段嶄新的生活。
讓青少年更好地健康成長,一直是“陽光志愿服務隊”開展活動的中心,而農村的孩子更是他們關注的對象。
南嶺村小學離城關有40公里,是一所僅6名學生的學校,這些孩子基本都是留守兒童,陽光志愿服務隊員們了解這一情況后,帶著城里的孩子,多次利用周末,到學校與孩子們一起做游戲、教畫畫、包水餃,還特意到一個住在山里的孩子家中,為她送去衣物、食品、文具,當志愿服務隊員們高舉著隊旗,領著一幫孩子們走在山間小道上,他們開心的笑聲、歡樂的歌聲久久回蕩在山林里,也溫暖在大家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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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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