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創建 應重平時而非“評”時
東南網3月31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潘抒捷 林世雄)在第四次獲得全國文明城市的榮譽后,最近廈門提出了建設全國文明城市典范城市的新目標。
全國文明城市的測評內容涵蓋政務、法治、經濟、人文、生態等諸多方面,因而被視為含金量很高的“國字號”城市名片。除了測評標準高、測評方式嚴格之外,該項評選還建立了退出機制,只要某方面一出問題,便會遭一票否決。
由此看來,廈門能夠蟬聯全國文明城市值得點贊,相關經驗值得梳理總結。
文明城市創建對城市的環境、秩序、文化氛圍等方面有優化帶動作用,不少城市都很拼。然而,中央文明辦也點出了一些城市評選前松松垮垮、評選時突擊迎檢、評選后“濤聲依舊”的問題。近年來,諸如用高墻遮擋道路兩邊的雜物、用物質獎勵驅動市民“全城撿煙頭”等評比異化現象屢見報端。這種“會戰式”創建,不僅違背了主管部門堅持文明創建常態化的要求,有形式主義之嫌,也背離了文明城市創建的初衷。
相較之下,廈門的創建工作重平時而非“評”時,把城市的日常管理與人們的日常行為規范結合起來,運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和渠道,在潛移默化中提高市民的綜合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難能可貴。
廈門自加壓力提出新目標,還制訂了具體的計劃。比如,在廣大市民中征集十大不文明行為的“負面清單”,通過他人勸導的柔性他律與探索立法禁止的強制性,促進形成“不好意思不文明”的氛圍等。這些舉措,勾勒出這座城市的孜孜追求,也讓人相信,文明一定會植根壯大于這座城市的土壤之中。
當然,一個地方的服務是否高效、社會是否安定、市場是否誠信、空氣是否清新,廣大市民最有發言權。因此,不妨把文明城市的初評權交到市民手中,讓市民代表參與評選打分,這有助于將創建工作做在平時,做到最緊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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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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