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薦步驟
1.宣傳發動。5月8日,省活動組委會將在《福建日報》、《海峽都市報》和省電視臺、省廣播電臺、東南新聞網、文明風網站及設區市主要媒體發布公告,公布推薦產生第四屆福建省道德模范候選人的程序和辦法(第五屆全國道德模范候選人由省活動組委會從中擇優報省文明委領導批準),廣泛宣傳發動社會各界群眾和駐閩官兵參與推薦。
2.群眾推薦。各級文明辦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接受當地群眾和單位推薦候選人。廣大群眾也可向設區市組委會推薦人選,也可直接向省活動組委會推薦人選。既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推薦,也可以信函推薦。省活動組委會辦公室通訊地址是:福州市華林路省委大院省委文明辦綜合處,郵編:350003,電子郵箱:fjsddmf2015@163.com,推薦截止日期為5月15日。省活動組委會將把各地群眾直接推薦的人選反饋給被推薦人所在組委會或省軍區政治部作為備選。各地各部門對往屆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獲得者、各行各業選樹的重大典型以及“時代楷模”、“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身邊好人”等,可優先推薦。在推薦候選人中,除已犧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薦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3.組織審核。各設區市組委會、省軍區政治部、省直機關文明辦要按照評選標準和要求,對本地區、本系統內群眾推薦的候選人進行條件和資格審核,進行逐一篩選,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采取適當方式在本人單位、所在城鄉社區或鄉鎮征求意見,同時征求當地有關部門意見(如計劃生育、基層公安機關等部門,黨員和公職人員應征求組織人事、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從事經濟活動的候選人須征求工商、稅務部門的意見),并初步確定推薦人選。
4.填報材料。擬推薦人選報經各設區市文明委審定、軍隊擬推薦人選報經各軍兵種軍以上單位政治部審定后,按類別分別填寫推薦表,每人附1000字左右事跡材料,附一寸免冠彩照3張,另附3000字左右詳細文字材料,加蓋設區市黨委宣傳部、文明辦、總工會、團委、婦聯審核意見公章(軍隊推薦表蓋軍以上政治部公章),于2015年5月20日前報省活動組委會。同時將該材料及照片電子版發送省活動組委會辦公室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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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