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違”情節嚴重將計入征信系統 查處程序有別
是否城鄉規劃區
查處程序不同
《規程》對城鄉規劃區內和非城鄉規劃區“兩違”查處程序的規定不盡相同。
在城鄉規劃區內“兩違”查處規程為,各級執法人員巡查發現或者群眾舉報的規劃區內“兩違”案件,由市規劃局認定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
認定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需要依法強制拆除的,由區執法局立案查處。區執法局作出限期3天自行拆除決定,同時將該決定向社會公告。當事人對限期拆除決定提起訴訟或者申請復議的,按訴訟或者復議后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當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逾期不起訴不復議的,由區執法局催告當事人在5日內自行拆除,仍不拆除的,區執法局作出強制拆除決定,由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強制拆除。
非城鄉規劃區(指晉安區宦溪鎮、日溪鄉、壽山鄉,以及馬尾區瑯岐鎮)的“兩違”案件,區國土局責令限期自行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設,可并處罰款。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決定,提起訴訟或者申請復議的,按訴訟或者復議后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逾期不起訴不復議的,區國土局催告當事人在5日內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區國土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注:該言論僅代表網友觀點,未經本網調查、核實。 |
![]() |
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