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7月22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張笑雪)記者昨日從市政府獲悉,福州再出重拳整治“兩違”(違法建設和違法占地),“兩違”情節嚴重或將計入福州市征信系統。
頂樓違建
將被停水停電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對外公布的《福州市城區“兩違”查處規程》,對發現正在建設的“兩違”,執法人員將當場制止,送達《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要求當事人當天自行拆除違法建筑,并立即報告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接到報告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在2日內組織現場核查,對逾期未自行拆除的違建,應當立即送達《強制拆除決定書》,并在3日內組織實施拆除,15日內必須全部拆除完畢。
對城區住宅小區頂樓違章或者無法入戶的“兩違”,各區治違辦通知供水、供電單位不予提供服務,通知房屋登記機構對其產權采取相應的限制性措施。
“兩違”情節嚴重
將計入征信系統
對“兩違”情節嚴重,或者多次實施“兩違”的,由區執法局函告房屋登記機構提供“兩違”產權證相關信息,以及違建當事人身份證號(部分),在媒體公布,并記入福州市征信系統。對于利用違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工商、環保、衛生、建設、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不得給當事人核發各類許可證照。
有關單位組織實施強制拆除“兩違”,應當嚴格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并按規定予以公告;需要供電、供水、供氣、通信、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配合的,由各區治違辦通知有關單位不得提供供水、供電、供氣等服務,對已提供的服務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取消。
是否城鄉規劃區
查處程序不同
《規程》對城鄉規劃區內和非城鄉規劃區“兩違”查處程序的規定不盡相同。
在城鄉規劃區內“兩違”查處規程為,各級執法人員巡查發現或者群眾舉報的規劃區內“兩違”案件,由市規劃局認定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
認定不能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需要依法強制拆除的,由區執法局立案查處。區執法局作出限期3天自行拆除決定,同時將該決定向社會公告。當事人對限期拆除決定提起訴訟或者申請復議的,按訴訟或者復議后生效法律文書執行;當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逾期不起訴不復議的,由區執法局催告當事人在5日內自行拆除,仍不拆除的,區執法局作出強制拆除決定,由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強制拆除。
非城鄉規劃區(指晉安區宦溪鎮、日溪鄉、壽山鄉,以及馬尾區瑯岐鎮)的“兩違”案件,區國土局責令限期自行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設,可并處罰款。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決定,提起訴訟或者申請復議的,按訴訟或者復議后生效法律文書執行;逾期不起訴不復議的,區國土局催告當事人在5日內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區國土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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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