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我看到新京報推出的“留守兒童困境調查”專題報道,多角度地呈現留守兒童的生存現狀。全國有6100萬留守兒童,占全國兒童總數的22%。據統計,中國每年有近5萬名兒童死于意外傷害,其中大部分是留守兒童。2014年的調查數據顯示,49.2%的留守兒童在過去一年中遭遇過不同程度的意外傷害。留守兒童問題已成為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
看到這樣的現實數據,著實令人痛心。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兒童的關愛和教育的確是需要社會多方面的齊心協力,但在我國法制還不健全的今天,現實中社會、學校、家長三方對孩子監管、教育責任的分配往往演變成孩子出問題時的相互推諉、相互指責。因此,我認為,在國家層面留守兒童問題解決機制完善之前,我們應更多地關注父母本身對孩子的關愛和教育,簡而言之,關愛留守兒童,父母責任重于山。
近年來家風家教問題引起社會輿論、群眾活動等多層面的軒然大波,我認為這也從一個側面彰顯出家人、父母本身對于孩子成長教育的至關重要性。父母是其孩子一生的導師,是最重要的教育主體,其地位不可小覷。父母的經常陪伴和言傳身教在孩子的幼小心靈中往往起到根深蒂固的影響力。父母的經常陪伴有助于孩子安全感和家族傳統觀念的塑造;也許有些父母們沒有讀過書,但他們的吃苦耐勞、誠信善良等可貴品質將會是孩子一生最寶貴的精神財富。
由此,不如我們靜下心來去思考真正有助于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途徑,難道不應該更關注于孩子的父母嗎?我認為,父母的陪伴和教育對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治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全國婦聯曾發布的研究報告顯示,留守兒童最核心的問題是與父母長期分離,親情缺失,家庭教育弱化,留守兒童的生活質量、生理和心理健康狀況、成長環境均劣于受父母監護的兒童。調查發現,76.1%的留守兒童處于祖輩監護、親戚監護或自我監護的狀況,34%的父親/母親在兒童3歲之前就開始外出。
現實中,出于生計等眾多原因,父母外出打工人員比比皆是,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去年外出打工6個月以上的人數達到2.78億。呼吁外出打工的父母不妨思考下,兒童的關鍵成長期就那么幾年,而且就這幾年的陪伴和教育對于他們今后的成長道路起到不可估量的決定性作用。孩子們需要的可能不是物質上多么富裕,而是精神上的相對富足。著名兒童心理與兒童教育學家、兒童關鍵期教育創始人殷紅博就曾經講到,未來20年以后的杰出人才不是那個時代培養的,而是今天一流的學前教育的結果。興趣和行為習慣等一般都會在7歲之前建立,之后具備這些素質便會持續發展,綜合發展潛力是直線性的,甚至爆發性的,這是教育所帶來的價值。
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于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酗酒、流浪、沉迷網絡以及賭博、吸毒、賣淫等行為。法律中還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應當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導。
因此,我們更應該下大力氣思考、研究、出臺對于留守兒童父母育子觀念、家庭教育的指導、輔助舉措,首先讓他們明白自身應承擔的法律監管責任和他們本身教育素質提高的必要性。也就是,先給父母上好這“第一課”,只有讓他們明白教育子女的方法和規律,只有他們的育子觀念改變了,才能從根本上緩解留守兒童的許多衍生問題。
習近平主席曾說過,孩子們成長得更好,是我們最大的心愿。老師、家長要承擔起教育引導少年兒童成長成才的責任。是啊,我們在解決留守兒童問題的道路上任重而道遠,希望更多的父母去真正關注自己孩子的教育問題、生活問題、心理問題,讓更多的孩子享受到本應屬于他們自己的美好童年,讓更多的孩子成長得更好!(王鷺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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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