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醫院已打出無煙醫院的標語
東南網7月29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燕燕 實習生江茜文/圖)從8月1日起,在福州各家醫院,將進行室內控煙,尤其是兒童醫院、婦幼保健院,將全院禁煙。市民一旦違反控煙法規,將被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罰款,情節輕者罰款20元,情節嚴重者罰款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若醫療機構存在不執行等違規行為,可能被處以2000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近年,全國陸續有16個城市出臺了地方性的控煙法規,目前,全國性公共場所控煙條例正在征求意見階段。第一屆全國青年運動會將于10月在福州舉辦,借此契機,福州市出臺了《福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將于8月1日實施。
福州多措施助醫院控煙
昨日下午,福州市衛計委召開了《條例》啟動部署會,省屬、市屬各醫療衛生單位,市管民營醫療機構,各縣區衛計局及衛生監督所等相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福州市衛計委的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條例》,各類醫療衛生計生機構的控煙監督工作,由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負責,8月1日至14日,他們將對市直管的衛生計生機構開展控煙專項監督檢查。
其中,婦幼保健院(所)、兒童醫院等為孕婦、兒童提供專門服務的醫療機構,應全院禁煙。其他的市直管醫療衛生機構,行政辦公區域、食堂、電梯、樓道、等候廳、廁所等室內區域,全部禁止吸煙,只有在戶外才可設吸煙點。
此外,各家醫院必須在出入口、大廳、手術室等公開場合,設置禁煙警示語,不得張貼、懸掛、放置有煙草廣告的標識和物品,還得配備控煙勸導員,對煙民予以勸導、制止,并在公開場合公布舉報熱線等。有條件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還應當設立戒煙門診,為煙民提供戒煙咨詢、指導和治療。
為了確保《條例》實施,最近市衛計委已在鼓樓、倉山、晉安等10個戶外廣告欄,張貼宣傳畫,在全市310多座戶外閱報欄LED屏幕上,每天播放350次控煙宣傳標語。在五一廣場青運會倒計時牌和五一廣場新聞圖片畫廊的LED彩屏上,連續一個月播放控煙宣傳圖片和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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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