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不愿贍養八旬婆婆 竟強行灌農藥要毒死對方
導報訊(記者 李貴榮 通訊員 吳桂瓊曹文東)不愿擔起贍養婆婆的義務,兒媳還強灌婆婆農藥,想“一殺了事”。近日,犯罪嫌疑人林秋某被龍巖市上杭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被告人林秋某,已經有50多歲,受害人王某是林秋某的婆婆,八旬高齡。林某秋和丈夫住在新建的房內,而婆婆則還是住在老房子內,平時,婆媳之間的感情并不是太好。今年2月24日,林秋某又因贍養婆婆一事,和丈夫發生了爭吵。2月25日清晨,林秋某認為婆婆王某死了就沒有那么多麻煩事,遂產生了用農藥毒死王某的想法。
當天上午8點多,林秋某用紅色塑料袋裝了兩瓶農藥,先到婆婆居住的老房子附近農田里澆菜。此時,林秋某正好看到婆婆一人獨自在吃飯。林秋某便擰開農藥的蓋子,假裝好意,騙婆婆說拿補腦汁給她喝。但婆婆聞到農藥的臭味后,閉上嘴巴,死活不肯喝下。
隨后,林秋某將農藥強行灌進王某的口中,見農藥瓶空后,她才帶著農藥瓶離開現場,并在途中將農藥瓶丟棄。之后,婆婆王某趕到門外,拼命呼救,而經及時搶救,才脫離危險。
由于被害人王某呼救,及時被搶救,屬被告人林秋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結合林秋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并能如實供述罪行,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判處被告人林秋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檢察官提醒,孝順老人,尊敬長輩,是做人的本分,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本案中的被告人,不單不盡孝道,還想將老人毒死,最終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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