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9月21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林歡歡/文張人峰/攝)近日,安徽淮南師范學院的一名女學生稱自己扶起了一名摔倒的老太,結果被訛要負全責,于是在微博上發起“尋找目擊者”以證清白。而事件中的另一方,被扶老太及其家屬稱女孩撒謊,老人是被她騎自行車撞倒的。由于監控視頻沒有拍下事發經過,該事件陷入“羅生門”,這也讓“扶老人”這一社會問題再度引發熱議。那么,看到路邊摔倒的老人,你會不會上前攙扶?你認為該如何保障好心人權益呢?記者走上街頭,聽聽市民朋友怎么說。
三成市民立即扶:人性本善不怕被訛
昨日,記者在寶龍城市廣場隨機對50名市民進行調查,數據顯示:38%的人選擇了“立即上前扶起”,30%的人選擇了“撥打110、120并等待”,20%的人選擇了“會找他人一同扶起或先拍照留下證據”,12%的人選擇了“不扶,免得被訛詐”。
“扶不扶老人這根本不應該是個問題。”王先生是一位教師,他認為任何時候,老人摔倒肯定是要扶的,這是個道德問題。“如果是你爸媽在路邊摔倒,你也會希望有人扶的。如果有一天你老了摔倒了,大家都不扶你,你會怎么想?”在他看來,社會失去公德要比被他人訛詐可怕得多,加上人性本善,被扶的老人不會無故冤枉自己。“如果對方想訛詐,應該會選擇一個人少地僻的地方,等我將他扶起并送他去救治時才開口,否則是不會訛詐我的。當然,如果判斷到對方是在訛詐,我就會馬上尋求警察的幫助,這就是我敢扶倒地老人的原因。”
調查的過程中,多數選擇“撥打110、120并等待”的市民表示,如果現場有監控的話,自己是會立即上前扶起倒地老人的。“有監控視頻可以證實我是施救者,我扶起對方時就會更加毫不猶豫。當然,在沒有監控的情況下,我會先找個人幫我作證,然后一起去幫助倒地的老年人,這樣可以避免產生誤會。”市民楊先生說。
有心無力不敢扶:不僅是怕被訛錢
“不是我不想扶,是我真不敢扶。”走訪中,市民趙先生直言,現在“碰瓷”的人太多了,如果倒霉不幸遇上了,被訛錢是小事,關鍵是有苦說不出,心里感到憋屈。“我收入并不高,就算好心扶起的老人不是‘碰瓷’的,也要好人做到底,打120報警并跟車把老人送到醫院,到時萬一老人的家屬一時半會聯系不上,再或者遇到的是孤寡老人,一堆事上來自己也不知道該怎么辦。”
家住五鳳蘭庭的吳老伯堅定表示:“我雖然是老人,但我不會去扶。”他認為,“一些老人心太壞,誰扶他就說是誰推倒的。這樣的人一多,誰還敢扶?”市民黃女士則想到了另一個方面,她認為自己沒有多少醫學常識,如果上前將對方扶了起來,有可能會使對方傷情加重,那就得不償失了,所以“不是不想扶,而是‘扶不起’”。
“好人法”出臺能否改變這種現象
近日,河南一老人摔倒在積水里,路人看到卻未敢行動,最終老人溺亡。扶與不扶,再次考驗著我們。如果“好人法”出臺,是否能改變這種現象?繼北京、杭州等城市出臺或擬出臺為好人站臺、撐腰的“好人法”后,上海市人大日前也啟動了《上海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的立法工作。根據設想,新《條例》草案擬對公眾無償參與救治免責,以此鼓勵更多人加入街頭急救。
對此,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血液科副教授陳勤奮曾在媒體報道中說:“即使我是受過培訓的,在沒有任何救助器材的情況下也只能做些心肺復蘇、壓迫止血等,不一定奏效,當然要免責。否則我一伸手救人就要保證判斷準確、救活,誰敢做?”但陳勤奮也認為,呼救也是救人。
那么,“好人法”是否會有成效?記者調查發現,一些民眾對此表示看好,認為這是強有力的牽制“訛人”的手段,今后再也不用擔心扶人會被坑。但也有不少民眾認為“不敢扶”反映的是醫療和保險的不健全,不是單靠立法就能解決的。福州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甘滿堂在接受媒體采訪時指出,法律和道德并不是兩個對立面,“好人法”體現出了政府公正的態度。“面對每一個人都會遇到的問題,‘好人法’的擬定正是法治社會民生化的體現。該法律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加倡導人與人之間誠信與友善。”甘滿堂說:“一方面,能夠以法律身份告誡試圖以欺詐方式獲得非法利益的人;另一方面,可以鼓勵更多熱心人士發揮互助友愛的精神,用法律保護他們,更快推動社會形成和諧文明。”
甘滿堂同時表示,與其討論是否應該立法,不如通過輿論倡導,讓更多人聚焦執行層面,使法律更具有時效性。
注:該言論僅代表網友觀點,未經本網調查、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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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