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殘疾人車管理將"有法可依" 非法營運至少罰五百
焦點二:殘疾人車 管理部門有哪些?
在此前的整治中,主要是交警和交通管理部門聯合執法,交警負責交通違法查處,交通部門負責營運方面的查處。而該辦法對殘疾人輪椅車管理進行明確分工:市、區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按照分工,共同承擔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管理職責。
其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車輛登記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場監督主管部門依法對銷售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實施監督管理;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查處利用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從事非法營運行為;殘聯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市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目錄,為下肢殘疾人出具相關證明,對車主情況登記造冊,并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對違法殘疾人的教育、引導工作。
焦點三:使用殘疾人車 營運怎么罰?
正常人使用殘疾人輪椅車非法營運,這也是市民反映最多的情況之一,不僅影響道路秩序,更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對此,該辦法明確規定,“非下肢殘疾人員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違者處罰50元,拒絕當場接受處罰的,可以扣車。
“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違法從事經營性活動的”,違法的非殘疾駕駛員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
同時,從事經營性拼裝、加裝、改裝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或者銷售拼裝、加裝、改裝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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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