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還得經過兒女同意,算了,算了
“人走了,燒了也沒了,不如捐出去給醫學院搞科研。”家住泉州市區的許阿伯,他的想法和小吳的很像。
83歲的他腿腳不便,跟兒子住在一起。凌亂的屋子放滿書籍和報紙,平常在家里看電視、報紙打發時間的他,在今年5月突然有了捐獻遺體的想法。
于是,他給海都熱線通95060打來電話,想咨詢遺體捐獻的流程。然而,得知人走了以后,要捐獻遺體還需要家屬同意,阿伯打了退堂鼓。
“算了,算了。”許阿伯說著,咧著嘴露出苦笑。他從房間里拿出一張紙,上面歪歪扭扭地寫著幾行字。那是他的遺囑,他不想兒女在他死后跟隨閩南風俗大操大辦,只希望能安靜地離開世界。他曾經跟兒女們提過捐獻遺體,卻遭到強烈反對,“他們覺得那樣子的話,靜悄悄的,不像個葬禮”。
老人不愿多說兒女的事情,他原本以為,捐獻遺體只要自己填寫自愿書就可以了,沒想到還是要經過兒女的同意才行,他想了想,還是算了。
父親極力反對,只好將捐獻的想法擱置
和許阿伯類似的,47歲的王先生在經過父親的極力反對和阻攔后,只好將捐獻器官的想法擱置下來。
王先生出身農村,現在是泉州市區某重點中學的老師,不久前,他接觸到遺體、器官捐贈的相關信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認為“人最終總要離開這個世界,只是離開的方式不同而已”,死后將遺體器官捐贈,在他看來,是個很好的選擇。
對于王先生的想法,妻子起初有些驚訝,但后來還是支持。從小也接受過“身體發膚受之父母”教育的他,覺得在完成志愿登記前,要征得父親的同意。父親曾是名鄉村教師,他原本覺得,一向通情達理的父親也會支持,可沒想到,才剛提起這件事,就遭到父親的嚴厲責備和反對。
父親的理由是,雖然人去世火化,可骨灰還在,還能供后人祭奠,如果捐了遺體,連祭奠的物件都沒有,哪怕僅是捐器官,想到親人的遺體要在手術刀下手術,也難以接受。而且,即便他能同意,鄉里鄉親的,還不知道會怎么議論。無奈之下,王先生選擇妥協。
和王先生父親一樣想法的人,其實并不少。“好好一個人,死了已經可憐,還得再挨刀取內臟,留個傷疤,不是更殘忍嗎?”南安61歲的賴阿姨說,以前常聽村里老人說,人要完整地走,她不能想象捐獻器官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和親人身上。
南安的黃女士則認為,捐獻器官是無償自愿的,純粹是做好事沒有錯,器官給了醫院,除了一本榮譽證書外,要是捐獻者的家人以后生病,或者遇到意外,會有人來幫助他們嗎?要是沒有人幫他們,那這不就是白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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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