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六起污染內河“黑手”被曝光 共罰款10.05萬元
福州新聞網12月15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何佳媛 通訊員 吳喜達) 記者昨日從省環保志愿者協會獲悉,自設立福州市內河違法行為監督曝光平臺以來,累計罰款已達21.05萬元,發出獎金共計1.45萬元。
11月至12月上旬,福州市內河管理處與福建省環保志愿者協會聯合舉辦的首期福州內河違法行為線索征集活動,共收到各類違法行為線索10條,查實6起案件,給予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共計10.05萬元罰款,發出獎金9000元。
11月5日,福建路港(集團)有限公司在南平東路建設和新店溪改河過程中,將大量泥漿排入新店溪,市內河管理處查實給予5萬元罰款;福州市萬科房地產有限公司建筑泥漿少量排入新店溪,市內河管理處查實給予1萬元罰款;11月9日,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在施工洋里污水處理廠二通道的過程將少量泥漿和建筑廢料倒入打鐵港,市內河管理處查實給予1萬元罰款;11月30日,福州億力電力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地鐵一號線茶亭主變電站過程中,將少量泥漿和廢水排入東西河,市內河管理處查實給予1萬元罰款;12月1日,福建興宏宇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施工南街跨安泰河橋梁樁基過程中,因打樁造成少量泥漿污染安泰河,同時未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市內河管理處查實給予2萬元罰款;12月8日,福州市外來務工人員李某將大量生活垃圾投入光明港,被處以500元罰款,這是第一張針對個人破壞內河違法行為的罰單。
據介紹,首期內河違法行為有獎征集活動還有半個月將暫告一個段落,市民在這半個月時間內還可將隨手拍的現場清晰照片發送到郵箱fjshbzyzxh@163.com,標題請注明“內河衛士”,并告知拍攝的相應事件、地點、詳情及拍攝人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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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