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內河污染開首張個人罰單 男子丟垃圾被罰500
新華網福州12月14日電(記者 王文清)記者14日從福建省環保志愿者協會獲悉,福州市整治內河污染開出首張個人罰單。
12月8日,福州市外來務工人員李某,為圖方便,開車將大量生活垃圾投入福州光明港,福州市內河管理處依據市民舉報,并通過交警部門協助聯系李某,查實其違法行為,處以500元罰款。舉報人陳先生將得到1000元現金獎勵。
根據《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亂扔生活垃圾或洗滌物品的,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福州市內河管理處對李某處以罰款五百元的處罰,這是福州市內河管理辦法2013年12月1日修訂頒布以來第一張針對個人破壞內河違法行為的罰單。
11月至12月上旬,福州市內河管理處與福建省環保志愿者協會聯合舉辦的首期福州內河違法行為線索征集活動共收到各類違法行為線索10條,查實6起案件,給予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共計10萬零500元罰款,發出獎金9000元。據悉,自9月初至今,福州內河違法行為監督曝光平臺累計罰款已達21萬余元。
首期內河違法行為有獎征集線索活動還有半個月將暫告一個段落,福州市民在這半個月時間內還可將手機隨手拍的現場清晰照片發送到郵箱fjshbzyzxh@163.com。標題請注明“內河衛士”,并告知拍攝的相應事件、地點、詳情及拍攝人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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