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城市有七八條建設路、公園路等重名街道,有的城市存在不少曼哈頓、威尼斯等洋地名……不規范地名的存在給群眾出行帶來諸多不便。為清理整治“大洋怪重”等地名不規范現象,加強地名文化保護,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22日在北京召開會議,對相關工作進行部署。(3月22日 新華社)
按說地名,不就是起個名字嗎?其實,起個漂亮的、前衛的名字也是可以的。不過,搞成些博眼球、搞笑、搞怪,倒是也讓筆者醉了。而更為重要的是,起名“大洋怪重”不合法也不文明。
從依法命名角度而言,1986年國務院頒發了《地名管理條例》,而后續的《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也是為了推進我國地名標準化進程,不斷提高地名管理水平,而制定的實施細則。通過通讀《地名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我們可以發現,第八條 地名的命名應遵循下列原則:(一)有利于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二)反映當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三)使用規范的漢字或少數民族文字。(四)不以外國人名、地名命名我國地名。(五)人民政府不駐在同一城鎮的縣級以上行政區域名稱,其專名不應相同。可見,我們那些“大洋怪重”早已違法在先。
從文明命名角度而言,公眾對那些假大空、低俗的命名也是深惡痛絕,以至于到了無語的程度了。地名命名一定要嚴謹、文明、響亮、便于記憶就好了。如果我們一味地靠出位、另類、奇葩搏出位,必將遭到公眾的唾棄。不管是地方職能部門、個體商戶等等一定不能拿著搞笑、奇葩當成自己出名、得利的工具與手段。其實,我們該拼的是設施建設與服務,而不是這些毫無價值的東西。只有當事人明白了這些粗淺的道理之后,才能觸及他們的靈魂,讓他們重新回歸文明之路。
當下,我們那些奇葩命名也是不少的,我們必須從法治、文明兩個角度去發力,從兩個角度去深度思考,不能盲目高射炮打蚊子,也不能漫天刷漿糊。有鑒于此,我們必須理清問題的主流、抓住問題的 主要矛盾。唯有如此,才能切實提升公眾文明命名的素養。一言以蔽之,只有如上去操作,才能用法治和文明兩把利劍切實規避那些“大洋怪重”奇葩現象。(任天馳)
![]() |
![]() |
責任編輯:金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