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元豐年間,福州太守為了顯示盛世,下令每戶懸燈十盞。貧窮百姓不得不借錢借債買燈,一時叫苦連天,怨聲載道。當時居住在郎官巷的詩人陳烈見此情景,憤然登上鼓樓,賦詩題燈:“富家一盞燈,太倉一粒粟;貧家一盞燈,父子相聚哭。風流太守知不知?惟恨笙歌無妙曲。”太守聞之,自覺沒趣而收回成命。陳烈開了燈詩的先河,三坊七巷的文人雅士紛紛仿效,進而推廣到全城。此后福州的花燈中,常有燈詩出現。
林則徐的啟蒙老師、名士林希五,曾利用元宵燈會,別出心裁地制作了4部彩車,暗諷當時牽涉通城官員、無人敢碰的系列大案。林希五的第一部彩車載著紙扎的五個戴歪帽的道士,第二部彩車載著紙褙的雙獅搶金錢,第三部彩車載著藕絲紗糊的兩臺不點燈的樓閣,最后一部彩車載著一個同樣的臺閣,里面燭光通明。這四部彩燈車蘊含當時一首民歌的深意:“五道冠(官)不正,雙獅(司)搶金錢,兩臺(制臺和撫臺)黑暗暗,唯有燭(祝)光明!”這首民歌說的是通城官員都是貪贓枉法的,只有福州知府祝光明一人是清官。林希五利用彩車舉發了這起大案,使之得到朝廷的重視,總督(制臺)伍拉納、巡撫(撫臺)蒲霖等人伏法。據傳,當年林則徐的父親正好帶林則徐去觀燈。這組諷世花燈,使幼年林則徐深受影響,長大后立志清廉為官,最終成為后世景仰的民族英雄。
閩都的元宵節還有些特俗。當天,臺江中選一帶會舉辦迎吳顏爺活動。那里有一座祀酒神的吳顏廟。據傳吳、顏本是五代閩王王審知的兩員部將。兩將為閩國的建立立下汗馬功勞,但他們嗜酒如命,常因酗酒誤事。為此,王審知下令,平時不許他們飲酒,只許他們于每年的元宵節這天與百姓暢飲一番。后人建廟紀念兩將,并于每年的元宵節舉行迎吳顏爺活動,讓民間的“酒仙”們與吳顏爺一起大醉一番。該民俗延續至今,并有人建議將其傳承為福州市的“酒節”。
原臺江隆平路一枝弄還有賽“雞角企糖粿”的習俗。據傳此俗是早年長樂人遷居該地,為供奉弄里真人廟里的真人而形成的。每到正月十五,弄里的家家戶戶都蒸一甑大糖粿(年糕),殺一只大公雞,制成標本,“企在”(站在)糖粿上,栩栩如生。在真人廟里供畢,即抬到弄里一字擺開,供游人參觀評說,看誰家做得最好。因城市建設的緣故,這項活動現遷到洋中路太平山繼續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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