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多渠道監管督導,開展整治行動 多部門聯合,建立信息共享、及時反饋、共同管理等機制,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強化重點行業、重點地段、重要節點相關監管督導工作。區文體出版旅游局每月在車站、碼頭、公園、旅游景區等重點窗口服務行業和公共場所開展公共文明行為整治行動,要求服務行業工作人員提高文明服務意識,規范辦事流程,優化服務環境,做到“文明用語掛嘴邊,文明提示處處見”。
湖里區語音督導有力糾正 不文明行為 每季度開展文明旅游督查活動,加強對旅行社團和旅游從業人員的管理教育,合力創造溫馨美好的旅游環境,實現無宰客、欺客事件發生,確保旅游零投訴率。文明辦、市場監督管理局、城管辦、市政園林局等單位要從自身職能出發,針對強拉強賣、虛假宣傳、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餐桌浪費、亂扔垃圾、隨地吐痰、公共場所吸煙、占道經營等不文明行為進行聯合整治。公安分局狠抓文明出行工作,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文明行為督查,加強景區、商圈周邊交通警力部署,開展隱患排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整改、登記、反饋;開展交通違規整治行動,查處超速、酒駕、闖紅燈、不禮讓斑馬線、隨意超車變道等交通不文明行為,通過整治高壓態勢促進群眾樹立規則意識、安全自律意識、文明禮讓意識,形成安全第一、文明禮讓的良好出行氛圍。鼓勵市民隨手拍下身邊的交通不文明行為,交管部門通過官方微博等方式通報,形成人人參與交通文明督導、人人監督批評不文明行為的生動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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