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區騎超標車被查 需到指定地點學習20分鐘
泉州中心市區駕駛超標車上路被查 需到指定地點學習20分鐘
昨日起,在中心市區駕駛超標車上路被查需到指定地點學習20分鐘
首日開具百張學習單
一部超標電動車被民警攔下
泉州晚報訊 (記者黃楓 通訊員蔣國棟文/圖)昨日起至7月31日,中心市區電動車專項整治進入第二階段——帶車警示教育。昨日,泉州交警在市區各個路口設卡查車,截至12時許,交警設置11個執勤點,出動警力145人次,開具120張帶車交通警示教育學習單。此外,警方嚴查電動車不按道行駛、超載、闖紅燈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51起。
昨日上午,在涂門街與溫陵路交界處,民警設卡查處超標電動車上路。10時許,市民劉先生騎著超標電動車被執勤民警攔下,民警詳細介紹了相關規定,他聽完就前往學習點學習。劉先生說,家里有一輛超標電動車和一輛合標電動車,早上,老婆將合標電動車騎出去,他出門就騎超標電動車。“我以為還是警告階段,沒想到已經要學習了。”劉先生說,早知道要帶車學習,他就走路出門。
在整治行動現場,記者發現,除了個別車主有些抱怨,大多數被攔下來的車主都能配合民警執法,前往學習點接受教育。“路面的超標電動車少了很多,大多數是綠牌合標車。”執勤民警表示,不過還是有少數超標車駕駛員抱著僥幸心理騎車上路。
據交警介紹,從昨日起至31日,中心市區電動車專項整治進入集中整治第二階段——帶車警示教育。對駕駛超標電動車在中心市區違法上路的將暫扣車輛,并組織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觀看20分鐘的電動車典型事故案例宣傳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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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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