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又稱習俗,是個好東西。世界上每個國家、每個民族,甚至每個地區、每個城市、每個鄉村,都有各自的民俗。它是人們在長期的生產實踐和社會生活中逐漸形成的、世代相傳的一些文化習慣和文化傳統。因此,民俗的身上附帶著文化的基因和歷史的記憶,是一種寶貴的精神財富和文化遺產,我們要知珍惜、會保護、懂傳承。
任何事物都有其兩面性,民俗也不例外。在我們中華民族幾千年的歷史發展進程中,不知有多少民俗已黯然消亡,也不知有多少民俗正悄然興起。但無論哪一種民俗,但凡流傳至今的,定然是有著較強生命力,且在民間有一定的文化根基。但存在的未必就一定都是合理的,在我國各地豐富多樣的民俗中,既有吉祥美好、正面優秀的,也不乏腐朽沒落、消極惡俗的。面對五花八門的多樣民俗,我們要保持一雙慧眼,既要保護和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又要革除陳規陋習,倡樹文明新風。
就民俗而言,無論城市還是鄉村,都普遍存在。有些民俗歷經千年歲月而樣貌不改,依然在今天煥發著耀眼光彩;有些民俗卻在流動與發展中,漸漸走了形、改了樣、變了味,原本美好的寓意和喜聞樂見的形式,卻在時代的變遷和演進中變得趨于惡俗,成了人民群眾的負擔和所累之物;還有些民俗,原本就帶著封建迷信的色彩,在現代文明的今天更顯格格不入,為人所不恥和唾棄。對于不同類別、不同性質的民俗,我們要加以區別對待,既不能全盤繼承和發揚,又不能全盤否定和革除。要有所興、有所傳、有所變、有所除,讓好習俗能夠經久不衰,讓舊習俗能夠與時俱進,讓惡習俗能夠銷聲匿跡。
做好移風易俗,要有理性的態度和科學的認知。既不能盲目沖動,也不能因循守舊;既要在類別、性質上加以區分,又要在方式、方法上有所針對。只有將移風易俗工作落細落小,才能真正從效果上落地落實。移風易俗本是好事,不能因為認識不清、方法不當、措施不力,而傷了文化、傷了民心、傷了民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