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2月12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周佛勝)在將樂歷史上,有一位地方官因政績卓顯,被南劍州(今南平一帶)刺史王審琴贊譽為“功業著國”的“天生奇才”,此公就是唐代南劍路刺史廖前。
廖前,字勝啟,將樂人,唐高宗咸亨三年(672),以其父隆平侯之功勛被舉薦擔任真州(今江蘇儀征)判官,后遷任南劍路刺史。當時將樂縣并入邵武,交通不便,地方很不安寧。廖前“親臨下治”,多措并舉,使社會得以安定。朝廷特敕為總督平章,加封二千俸祿,并讓其終身管轄這塊地方。
此后,廖前在將樂興農事,建廟宇,修街衢,辦學校,政績十分突出。一天,廖公親臨縣城北郊的龍池溪畔,只見龍池溪自西蜿蜒而南注,流到含云山(今華山)北麓開闊處時,便匯成兩泓碧汪汪的大水潭。水潭四周,地勢平曠,土地肥沃,草木茂盛,又聽說這里經常有龍蛇虎豹出沒,便組織當地黎民百姓劈草誅茅,焚燒逐獸,墾荒造田千余畝,引來龍池溪水澆灌田園,并將新墾區建為龍池團。
任內,他經常巡視轄區內的子校、黃潭、蛟湖、萬安、光明、永吉、三溪、桃源等地,發現便于開墾耕作之地,就安置居民,發放稻種,鼓勵墾荒耕種,積下稻谷20余萬石,并在縣城北郊建起三座糧倉儲存糧食。他還在龍池團建起了龍池橋,方便群眾往來。儀鳳三年(678),將樂大旱,赤地千里,糧食歉收,廖前便開倉賑濟災民,使當地百姓度過災荒。垂拱四年(688),將樂百業興旺,百姓安居樂業,廖前便奏請朝廷恢復將樂縣建制,得到朝廷恩準。
由于廖前生前為地方做了許多有益的事,去世后,民思之不忘。888年,將樂百姓“大施禪寺”供奉、祭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