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7月16日訊(通訊員 陳水華)文明單位創建是精神文明建設的有力抓手,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支撐。為加強對文明單位日常管理,提高創建質量,使創建活動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以“小創建”推動“大創建”,實現文明單位創建和文明縣城創建比翼齊飛。清流縣認真按照中央、省、市、縣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從實踐中探索經驗、尋找規律,逐步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文明單位動態管理模式。
7月12日,清流縣委文明辦制定下發了《關于建立清流縣各級文明單位(村鎮、社區、校園)日常管理臺帳的通知》,依照創建工作、思想道德建設、志愿服務、信息工作、環境秩序、公益廣告、貫徹落實、結對共建、特色亮點等9大塊內容要求,采取記臺帳的管理方式,對縣文明委交辦任務及縣委文明辦協調事項的落實情況和日常創建情況建立臺帳收集工作,縣委文明辦對各級文明單位報送的臺帳結合日常督查情況作出綜合評價,作為年度創建工作總評的主要依據。年度總評結果由日常督查、季度評價、年終測評和部門評價組成,總評結果將作為推薦或評選各級文明單位(村鎮、社區、校園)、文明獎金發放比例和年度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此舉很好的營造了優勝劣汰、不進則退的競爭氛圍,將被動保牌變為主動提升,通過嚴格的動態管理,打破了榮譽的“屆期制”,充分發揮了文明單位在創城工作中的排頭兵作用,提高了文明單位的“含金量”,進而有效推動了文明縣城創建工作提質增效。(清流縣委文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