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都是“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俗話說,文化興國運興,文化強民族強。我國作為四大文明古國之一,擁有五千多年的歷史,黨的十九大將“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作為堅定文化自信的一個部分寫進報告中,再次肯定了我國人民堅守傳統文化的作用,以及傳承歷史文化的意義。
傳播文化,喚醒認同。自然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自然遺產卻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體現。自然遺產能夠喚醒一代人的記憶,以某種古老建筑為例,我們雖然不曾見過真實的歷史畫面,卻能從建筑中找到過去的文化記憶,喚起人們對民族、國家和文化的認同。保護好文化和自然遺產,就是在保護我們自己的未來,能夠讓子孫后代產生文化認同感,為時代發展創造新的奇跡。
傳承底蘊,汲取力量。如果一個國家未從歷史經典中吸取經驗,不僅無法形成獨有的文化魅力,更無法凝聚集體精神力量。在五千多年里,我國飽經滄桑,歷經幾代更迭,在歷史進程中,淬煉出具有文化自信的民族,常常能在關鍵時刻挺身而出。縱使在疫情的影響下,也未暴露出新的問題,反而增強了民族凝聚力,增進了文化自信與時代信仰。
傳遞精神,砥礪前行。所謂民族自信,是一代又一代人的的智慧結晶,如我國書畫技藝,民族音樂以及其他詩詞歌賦等,都是跨越歷史長河繁衍而來的文化魅力。而孝敬父母,尊師重教則是我們千百年來歷史的見證,通過這些物質,為我們提供豐富的精神給養,推動我們一路前行。傳承文化,崇敬自然,珍惜現有的文化遺產,才能為國家和民族提供源源不斷的動力支撐。(漳州文明網 禹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