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天凌晨,在云南昆明一滴滴車上,一位女乘客酒后乘車。在同伴下車后,她開始對男司機“動手動腳”,做出各種不雅的動作,還提出給這位司機100塊的“訴求”。事發后,這位男司機通過滴滴平臺舉報了這位女乘客的騷擾行為。平臺通過核實,對該位酒后“任性”的女乘客作出永久封禁的處罰。(10月22日,南國今報)
此次的女乘客騷擾男司機事件,發生在女乘客飲酒后乘車途中。由此可見,喝酒讓人變得麻木、變得模糊,也會讓人變得更加膽大妄為。這件事的發生說明,作為滴滴、高德等打車平臺,對于司乘人員酒后行為如何去進行約束,成為重要問題。現如今,由于這些打車平臺,本身缺乏監管上的漏洞,導致一些司乘人員可以“肆意妄為”,甚至做出違規、違法的行為。這也折射出,要想讓打車平臺實現文明、和諧,并不易,需要多措并舉、多方努力,才能杜絕酒后“任性”之舉。
規范平臺,不給“任性”行為“機會”。近年來,多次發生的司乘人員之間騷擾等行為,與很多打車網絡平臺“之亂”有直接關系。很多網絡打車平臺,即使是滴滴等正規的大平臺,也存在滴滴司機注冊過于簡單,甚至存在提供虛假信息。另外,一些司機接單后又將客戶的訂單轉給他人等行為,導致一些滴滴乘客發現來車與平臺車輛信息嚴重不符。這往往給很多不法行為提供了“可能”。平臺的亂象,曾經不止是引發騷擾等不文明行為,還一度引發“血案”,釀成嚴重的悲劇。這就是說,很多司乘人員,酒后的“任性”,與平臺自身管理上巨大漏洞有關系。因此,規范平臺,讓平臺對司乘人員管理上更加正規,更加有序,才能夠讓滴滴車真正廣大市民提供實實在在的便利。
嚴肅處理,讓“任性”行為無處遁形。如今,對于這些違規、不文明的“任性”之舉,很多時候,大家都是抱著寬容、原諒的態度,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缺乏相應的處罰,往往給當事人以“不是多大事”的“誤導”。這也就導致,近年來,在類似于滴滴車這種公共交通工具上,出現騷擾他人的情況不斷發生。缺乏相應的法律約束,缺乏對這些行為真正的“亮劍”,只會助長這些不文明當事人的“囂張氣焰”。這就說明,對于任何不文明的違規“任性”行為,都必須要按照相應的法律法規,依法嚴肅處理。
喝酒助興,但不能成為可以“任性”的借口,更不能成為違法犯罪的“托詞”。讓滴滴車等打車平臺能夠更加安全、舒適,需要多種措施都能夠共同實施,共同發揮作用,形成強大的管理合力,才會消除各種酒后“任性”的行為,還大家一個文明、安全的出行氛圍。(莆田文明網 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