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是一座愛老、敬老的城市。日前,一部有關老年人權益保障的法規正在審議。10月28日,廈門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38次會議聽取了《廈門經濟特區老年人權益保障若干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說明和初審報告。(10月30日人民日報)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在廈門這座美麗的濱海城市,愛老、敬老蔚然成風,成為最美的一道風景線。如何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讓他們真正“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樂”?這需要的不僅僅是社會的道德約束,同樣需要法律法規提供強有力的保障,為他們幸福的晚年生活保駕護航。
值得一提的是,《廈門經濟特區老年人權益保障若干規定(草案)》中明確提出,“獨生子女的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治療期間,其子女可以享受每年累計不超過十天的照護假,照護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當前,老齡化問題日益凸顯,特別是獨生子女贍養老人問題日益突出,一個子女照顧兩個老人,一邊是繁重的工作,一邊是年老的父母,獨生子女的壓力不言而喻。獨生子女照護假的出臺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他們的壓力,讓他們能夠擁有更多的時間來照顧自己的父母。這體現的是法律的溫情。在筆者看來,法律的溫情彰顯的是社會文明的進步和人文的溫度。
法治社會需要良法之治,也需要善治。在筆者看來,良法彰顯溫情。獨生子女照護假立足于社會發展的實際,保護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讓他們感受到社會的關注和子女的關愛;同時也督促了獨生子女,無論工作生活多么忙碌,都要始終牢記“關愛、照顧年邁父母是自己的責任,也是自己的義務。”要求社會為保障老年人合法權利提供保障,如要求單位必須保障獨生子女的照顧需要并且保證照護假期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解除獨生子女照顧老人的后顧之憂,為緩解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方面存在的壓力起到了重要的緩解作用。
每個人都有老去的一天,每個人的老去都需要社會、子女的共同關懷。點贊良法溫情,為幸福的老年生活保駕護航。(廈門文明網 陳美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