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11月23日訊 2018年上杭縣被中央文明辦確定為新一屆全國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精神文明建設和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論述,大力繼承和弘揚古田會議精神、毛澤東才溪鄉調查精神,提出“四大行動”保障創建思路,著力在“常態化、精細化、制度化、一體化”上下功夫,創建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16~2020年連續四年獲得福建省“縣域經濟實力十強縣”,并入選全國投資潛力百強縣。先后獲評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縣、“四好農村路”全國示范縣、國家園林縣城、國家衛生縣城,全國“雙擁模范縣”、全國文明城市稱號。2019年,實現地區生產總值402.5億元,增長8.6%,居龍巖市第1;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4%,居龍巖市第2;財政總收入39.2億元,增長5.6%,其中地方級財政收入27.4億元,增長4.3%,總量居龍巖市第1。
一、實施“宣傳造勢”行動,堅定必勝信心決心
把“一舉奪牌,首創全勝”作為上杭縣爭創全國文明城市的總要求,廣泛動員人民群眾參與,最大限度調動各方積極性。
一是廣泛動員發動。多次召開動員大會、縣委常委會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專題會議,提出要久久為功抓好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切實凝聚全縣黨員干部的創建共識。
二是全面融合宣傳。充分利用“兩微一端”及融媒體中心各大傳播平臺廣泛宣傳發動,在上杭“新聞頻道”開辟“身邊的感動”、“凡人善舉”專欄,廣泛開展公益廣告“十進”活動(即:公益廣告進機關、進村鎮、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媒體、進重要路段、進重要場所、進特種行業、進公園景區),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靶向到心”的宣傳格局,切實凝聚全縣上下合力。
三是堅持上下聯動。始終把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作為縣委縣政府的中心工作,當作“一把手工程”“龍頭工程”抓實抓牢,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在資金統籌、人員安排、項目支撐等方面,以創建工作為引領,以共建共享為導向,真正筑牢全縣上下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思想根基。
二、實施“文明實踐”行動,全力打造“上杭樣板”
欲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作為全國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50個試點縣(市、區)之一,上杭縣堅持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推進,全力打造“上杭模式”“上杭樣板”,獲得中宣部和省、市有關領導的充分肯定
一是深入開展志愿服務。整合資源用好用活“六大中心”,搭建“八大平臺”,推進“百千萬”服務,組建專業志愿服務隊伍,通過項目化運作、品牌化引領、專業化服務、精準化對接、常態化開展、制度化保障等方式,大力開展以“愛滿杭川”為總品牌的系列文明實踐志愿服務活動,全面助力文明城市創建。截止目前,全縣千支志愿服務隊、8萬多名在冊志愿者共開展各類富有特色的志愿服務活動7600余場次,直接受益群眾數十萬人次,有效促進市民文明素質的全面提升。
二是廣泛開展移風易俗。以新一輪殯葬改革為突破口,全力推進鄉風文明建設,出臺《上杭縣關于深化移風易俗工作實施方案》,大力整治鋪張浪費、大操大辦、互相攀比等陳規陋習,并將移風易俗工作納入黨員教育管理、黨風廉政建設范疇,納入貫徹落實巖委〔2015〕2號文件精神的考評內容,納入各類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測評體系。鄉風文明持續向好,新一輪殯葬改革模式入選全國殯葬綜合改革試點優秀案例。
三是全面推動“N+文明實踐”。把新時代文明實踐各項活動融入到基層黨建、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生態文明、社會治理等重點工作中,不斷豐富文明實踐活動形式載體,確保文明實踐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實現“凝聚群眾、引導群眾、以文化人、成風化俗”的目的,讓群眾擁有更多的幸福感和獲得感。
三、實施“落地落實”行動,提升文明創建實效
在文明城市創建中,上杭縣始終堅持統籌協調、統籌兼顧、統籌謀劃,形成全縣“一盤棋”的創建格局。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創建機構(成立由縣委書記、縣文明委主任擔任總指揮,縣長擔任第一副總指揮的創城工作指揮部,由縣委常委、宣傳部長擔任辦公室主任,下設10個工作組,均由分管縣領導擔任組長),出臺《上杭縣創建文明城市工作績效獎懲暫行辦法》,將各單位、部門落實創建工作情況全面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和文明單位測評體系。
二是健全落實機制。全面梳理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測評體系,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出臺《上杭縣爭創第六屆全國文明城市“十項整治”“十大提升”行動方案》,將指標逐項細化分解落實到相關責任單位。建立了創城保障機制、責任分解定期反饋機制、工作調度聯席會議機制、網格化管理機制、路段長負責制、全面整治提升機制等十三項工作機制,確保各項任務抓實抓細抓到位。
三是強化督促檢查。結合大督查大落實,成立創城專項督查組,對各測評點常態化開展督查檢查、明察暗訪,并建立問題臺賬,實行限期銷號管理,確保問題不反彈、真落實。同時,利用信息化手段,積極搭建“上杭縣創建文明城市測評系統平臺(e創城)”、有效依托12345便民服務平臺、干部群眾“隨手拍”等載體,及時曝光不文明現象和創城工作不力等問題,有效整改提升,不斷推動創城工作落實落地。
四、實施“項目化推進”行動,踐行創建為民宗旨
牢固樹立人民滿意、人民至上的理念,以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作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目標,扎實做好創建為民、為民創建工作。
一是扎實推進惠民工程。將新增財力的90%以上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2018年實施為民辦實事項目31個、總投資7.8億元,2019年實施為民辦實事項目26個、總投資7.5億元,今年安排為民辦實事項目24個、總投資6.7億元,切實解決好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的教育、醫療、社保、就業、住房等問題。
二是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圍繞打造城區“15分鐘生活圈”,進一步完善公園綠地、娛樂購物、休閑健身、公共交通等配套服務設施,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2018年實施城建項目101個、完成年度總投資19億元,2019年實施城建項目99個、完成年度總投資19.2億元,今年計劃實施城建項目130個、計劃年度總投資63.3億元,城市面貌煥然一新,功能品位顯著提升。
三是大力實施鄉村振興。堅決打好打贏脫貧攻堅,在全省率先實行普通高中教育免費政策和健康扶貧保險政策。出臺鄉村振興戰略二十條措施,實施了“四好農村路”、“2345”交通圈、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三年行動、集鎮改造提升、最美村落和農村停車場建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特色小鎮建設等工程,鄉村發展基礎更加完善,發展活力進一步增強。
“創城”永遠在路上,上杭縣委、縣政府將倍加珍惜近年來創城所取得的業績,倍加珍惜“創城”所積聚的各級各界創建熱情,堅持久久為功、常態長效,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建設,堅持創建為民、創建惠民,促進市民素質和城市面貌整體提升、全面發展,打造文化內涵和城市文明,為建設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人民滿意的文明城市而努力奮斗。(上杭縣委文明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