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至12日,在國家文物局組織的“文物保護看基層”(重慶)主題宣傳活動中,重慶市大足石刻研究院院長、研究館員黎方銀表示,不論是氣勢恢宏的世界文化遺產,還是分布在山間鄉野的中小石窟,都是“記住鄉愁”的載體、散落在鄉間的遺產,當地都將全力保護。(12月12日,中國新聞網)
文化遺產具有跨越時空、超越國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當代價值的文化精神內涵,既具有珍貴的歷史研究價值,也能夠產生不俗的經濟效益。文物保護和利用并不截然對立,利用的前提是保護好。國家文物局已陸續出臺部分配套性政策,尤其是在文物的利用方面。守護文物資源,傳承中華文明,就要處理好保護和利用的關系,以分類施策、區分施策的思路,不斷出臺促進文物的活化利用方面的新政策,最大限度釋放文物的活力。
遺憾的是,在文化產業蓬勃發展的當下,有些文物在利用中過度考慮經濟效益,忽視了保護的重要性,沒有妥善處理好保護與利用、技術與文化、公益與商業等方面的協調關系,導致有的文物遭到破壞,有的資源造成浪費。其實保護和利用不是截然對立,但確實是一個矛盾的統一體,它能夠起到相互轉化和促進的作用。把保護和利用的關系處理好,不僅對文物本身,而且對于文物工作服務于社會經濟發展的大局都很重要。
文物保護和活化傳承的精髓,在于把凝結著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文物保護好、管理好,同時加強研究和利用,讓歷史說話,讓文物說話,在傳承祖先的成就和光榮、增強民族自尊和自信的同時,謹記歷史的挫折和教訓,更好前進。要宣傳、普及文物保護的重要性,作為不可再生資源,文物一旦遭受破壞,就很難進行修復,即便修復后也難以完全回歸原狀,這對于中國文化傳承的影響不是經濟利益可以衡量的。只有在嚴守保護底線的基礎上,科學進行利用,才能最充分發揮文物的社會和經濟價值,為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服務。
如今,作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在保護和利用上會越來越嚴格。嚴格不是列入文物后,在用的方面就應有限制,國家文物局雖對文物的利用一直是持開放和鼓勵的態度,但前提仍是先保護好,后充分利用。文物的保護和利用愈加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不論是10日“絲綢之路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聯盟”在陜西西安成立,還是12日,國家文物局組織的“文物保護看基層”主題宣傳活動,顯示出的都是中國人民的文化自信和對歷史的珍視,這是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成果,更加激勵我們做好新時代的文物保護工作。
在保護中“活化”文物傳承。統籌處理好保護與利用的關系,堅持在發展中保護,推動文物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真正讓收藏在博物館里的文物、陳列在廣闊大地上的遺產、書寫在古籍里的文字安全的“活起來”。(鼓樓區委文明辦 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