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10月23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將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制定實施,是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的法治體現,也是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的法治保障。(10月23日新華網)
將家庭教育入法,將家庭教育由傳統的“家事”上升為新時代的重要“國事”,意義深遠。通過制度設計,夯實教育百年大計,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建設,以小家推動大家,以家風養成推動民風、社風建設。家庭教育將不再是學校教育的附庸,家長不是成長教育的旁觀者,通過立法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責任意識,真正實現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加強頂層設計,指引家庭教育方向。家庭教育有廣義和狹義之分,此次,家庭教育促進法采取了狹義的概念,明確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實施的道德品質、身體素質、生活技能、文化修養、行為習慣等方面的培育、引導和影響。之所以如此,聯想近年來“教育內卷”“學區房”“教育公平”“課外培訓”等教育熱門話題爭議不斷,便可了解頂層設計的深意。要知道,這些市民、網友熱議的話題背后折射的是整個社會的家庭教育焦慮。通過立法有利于幫助家長化解教育焦慮提供指導性意見。首先,在家庭教育內容上,強調立德樹人、良好品行習慣養成為主,遵循未成年人成長規律;其次,在教育方法上,指引父母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能力,包括加強親子陪伴,發揮父母雙方的作用,言傳身教,尊重差異,平等交流等;再者,在教育理念上,著重強調家長要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責任,真正為未成年人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多方綜合施策,共育百年樹人偉業。解決家庭教育的一系列社會問題,除了立法之外還涉及到執法、司法以及全民法治理念等,是一個系統的工程。教育行政部門、婦女聯合會等應統籌協調社會資源,協同推進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建設,通過家庭教育指導機構、社區家長學校、文明家庭建設等多種渠道組織開展家庭教育實踐活動,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各地教育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暢通學校家庭溝通渠道,努力解決未成年人家庭監護薄弱環節,破解家庭教育難題。唯有如此,才能將依法教育貫徹落實執行好,才能真正解決人的發展問題。
相信隨著家庭教育促進法即將落地落實,全社會將再次掀起注重家庭、家教、家風,培養新時代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時代文明風尚!(鼓樓區委文明辦 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