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信息的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國家網信辦26日公布《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信息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互聯網用戶賬號使用者注冊賬號時,應當與互聯網用戶賬號服務平臺簽訂協議,提供真實身份信息。(10月26日新華網)
人聚成網,每個網民都會影響網絡風氣,也都有維護清朗、安全網絡空間的責任。加強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信息管理,既有利于更好地推進落實網絡“實名制”,更是著眼于源頭治理、依法治理,為營造風清氣正網絡空間構筑堅固屏障。
虛擬性是互聯網空間最鮮明的特性,不少人上網、用網熱衷虛擬自己的身份標簽,習慣披上形形色色的“馬甲”,這原本無可厚非,也正展現出互聯網的多姿多彩。然而,極少數網民利用網絡虛擬性,或肆無忌憚地爆粗口,或對他人施加語言暴力,或冒充相關官方、媒體機制發布不實消息,或肆意編造、傳播謠言,甚至于實施網絡詐騙等違法活動,既令網絡空間烏煙瘴氣,又危及他人合法權益及公共秩序安全,要求依規依法治理、打擊的呼聲一直相當高漲,出臺相應的規制加以規范約束,重要性、必要性不言而喻。
用戶身份信息不實以及賬號名稱不規范等亂象的存在,客觀上加大了治理難度和成本。國家網信辦及相關部門一直致力于完善相關法規、加大治理力度,此次征求意見稿不僅規定了互聯網用戶賬號使用者注冊、使用的賬號名稱信息六種禁止性情形,而且明確規定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組織機構、他人真實身份信息進行虛假注冊的,互聯網用戶賬號服務平臺不得為其提供服務,有望進一步促進“后臺實名、前臺自愿”原則落地落實,推動用戶賬號注冊、使用與管理納入規范化軌道。
維護清朗網絡空間,必須讓用戶身份信息先“清朗”起來。互聯網注冊賬號既是上網、用網“許可證”,也是網絡用戶的“標簽”、“臉面”,依法加強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信息管理,守住網絡空間第一道“關卡”,為治理網絡不文明、不規范乃至違法現象創造了便利、提供了遵循,有望倒逼廣大互聯網用戶時刻檢點自己在網絡空間里的言行,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進而守護好人們的網絡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安溪文明網 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