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子女因遺產繼承問題大打出手,社區律師金志方積極參與調解,講法理明事理,促其達成一致意見;收不回欠款向法院起訴,經駐法院公證人員趙市杰訴前調解,原告同意撤訴、重新簽訂還款協議,并辦理債權公證……在湖北武漢,越來越多的金志方、趙市杰參與到矛盾糾紛調處之中。近年來,武漢市司法局整合社會資源,積極搭建多元解紛平臺,探索形成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優勢互補、銜接聯動的新格局。(12月19日《法治日報》)
常言道:“金貴銀貴平安最貴,千好萬好和諧最好。”調解,作為一種化解矛盾糾紛的解決方式,為大眾所認可。我國傳統文化中的息訴、和為貴等觀念,至今在人民群眾中仍深入人心。近年來,武漢市司法局整合社會資源,積極搭建多元解紛平臺,探索形成以人民調解為基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優勢互補、銜接聯動的新格局,建立從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到訴前多元解紛,再到簡案快審、繁案精審的分層遞進、繁簡結合、銜接配套的多元解紛機制。
多元解紛,充分行業性專業性調解作用。調解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面對的是最基層的百姓,處理的是最瑣碎的糾紛,實現的卻是最基本的和諧穩定。調解就是把黨的群眾工作做到群眾家門口。武漢在全市現設立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71家,涉及交通事故、醫療糾紛、勞動爭議、物業糾紛、婚姻家庭、消費糾紛、旅游糾紛、知識產權糾紛、商會等9個領域。
我國目前的社會呈現出利益格局多元化、矛盾糾紛復雜化的現象。 尤其是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的重要時期,既是經濟社會發展黃金機遇期,又是社會矛盾高發期。一方面,人民群眾的權利訴求越來越多,另一方面,群體性事件、安全生產、征地拆遷等問題又給社會穩定帶來了很大壓力。解決這些現實問題,更需要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的力量。 伴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持續完善,武漢市人民調解規范化建設也在跟進。
多元解紛“調”出文明和諧樂章。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矛盾凸顯期,各種矛盾糾紛易發、多發、聚集,引發沖突事件不斷,為有效化解各種社會矛盾,努力構建和諧社會,不斷提高人民的生活質量和幸福指數。各級政府都在組建多種形式的調解機構,旨在化解矛盾,杜絕矛盾引發惡性事件的發生,以確保社會的穩定與和諧。實際上,我國調解分為司法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人民調解、民間調解和律師調解六種,而民間調解組織的人民調解也是不可忽視的力量,是司法調解、人民調解的配合與補充。武漢市多元解紛機制的實踐證明,多元解紛是化解矛盾的“穩壓器”,社會穩定和諧的“粘合劑”。近3年來,全市3489個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184570件,調解成功率99.9%,協議履行率99.4%,防止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糾紛608件。這些成績說明多元解紛大有作為,值得推而廣之。(惠安文明網 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