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正式發布關于《電子煙管理辦法》的公告,內容再次強調了電子煙“新型煙草制品”這一身份。《管理辦法》將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3月12日 第一財經網)
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正式發布了《電子煙管理辦法》,升級對電子煙的監管,人們的健康也會隨之升級。長期以來,在商家的煽動性宣傳下,公眾產生了一種誤解,認為電子煙不是香煙,沒有危險。但是真相呢?電子煙不僅有毒、有害、易上癮,而且是一種隱蔽性的新型香煙。因此,電子煙對健康的危害不亞于普通香煙,即使是二手電子煙也是有害的。
需要警惕電子煙的不僅僅是成年人。事實上,電子煙對未成年人更具煽動性和危害性。中國疾控中心的一項調查顯示,2019年和現在分別有12.9%和3.9%的初中生嘗試吸煙,明顯低于2014年,電子煙的使用率從2014年的1.2%上升到2.7%。這說明中小學生吸煙率在下降,但抽電子煙的比例在上升。
2021年11月,國務院修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其中增加了“電子煙等新型煙草產品參照本條例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的規定。由此可見,電子煙就是香煙,應當納入管理的范疇。眼下,國家煙草專賣局出臺的《管理辦法》是響應國務院明確將電子煙納入卷煙管理的政策。這個《管理辦法》有哪些亮點?首先,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不得在學校周邊設立電子煙銷售點;網絡電商不能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這項措施旨在保護未成年人。其次,禁味,電子煙不能添加其他口味,只能是傳統的香煙味道,讓吸煙者知道電子煙就是香煙。此外,銷售渠道也將收窄。此前,在酒吧、便利店等商店都能看到電子煙的身影,但《管理辦法》實施后,電子煙和香煙一樣,只能在專賣店銷售。
顯然,此次《管理辦法》的出臺是行業監管措施的落實,不僅有利于行業規范,讓電子煙行業健康有效發展,更重要的是,公眾健康隨著監管升級而升級。抽電子煙不是時尚,也不是肆無忌憚,而是一種自我麻醉的慢性自殺。我們期盼《管理辦法》的落地見效,期盼電子煙野蠻生長的終結,期盼“電子煙有害無益”成為共識。(臺江區委文明辦 顧君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