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辦、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于規范網絡直播打賞 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服務、優化升級“青少年模式”、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加強網絡素養教育等工作舉措。(5月9日中國教育報)
青少年用網存在的頑瘴痼疾,一直以來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等聯合發布的《2020年全國未成年人互聯網使用情況研究報告》反映,中國未成年網民規模持續增長,孩子們首次觸網的年齡越來越小……如何給青少年打造天朗氣清的網絡空間,防止青少年沉迷網絡,提高青少年網絡文明素養,需要強化多方協調聯動,唯有政府、學校、社會、家庭各方攜手共同努力,才能讓“青少年模式”深耕網絡空間,促進青少年網絡素養教育向縱深推進。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此次《意見》發布,可謂是從制度層面規避青少年用網存在的諸多風險性挑戰,做到有法可依,利于監管,壓實主體責任,進一步引導互聯網企業積極配合政府監管部門,構建有利于青少年網絡素養提升的自我監督、自我約束行業規則,切實從源頭為青少年創造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
有法可依,還得有法必依。“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雖然我國出臺了不少專門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來保護青少年綠色用網,但人工智能時代,互聯網空間治理難度已然加大。一方面,網絡空間具有隱蔽性、不穩定性、低成本、高回報等特點,加之海量數據處理和人工智能算法等造成監管治理難度加大;另一方面,青少年自身信息保護意識淡薄、甄別信息能力差、意志力不堅定,易被紛繁多彩的網絡世界鼓動、誘導。因此,網絡空間治理還需像城市治理,下“繡花真功夫”,持之以恒,又要對癥下藥,抓鐵有痕,踐行“執法必嚴”。尤其對于網絡商家和企業平臺的“精心設計”,高額打賞、激情打賞、誘導打賞、未成年人打賞等行為,更要一網打盡,并形成常態化機制不斷查糾,予以痛擊,讓“文明”長于互聯網上。
“青少年模式”是符合當前青少年網絡素養的重要模式。不可否認,在互聯網社會,網絡技能是一項必不可少的重要技能,我們還應正確認識到互聯社會的時代需求,不可因噎廢食。因此,對伴隨互聯網成長起來的90后、00后、10后等網絡原住民,其網絡素養教育方式不可采用簡單粗暴的全隔離、強阻斷的方式,而要提高青少年的信息甄別能力、引導學習網絡知識、加強網絡技能。故而,父母、老師、互聯網企業應該加強網絡素養,引導廣大青少年使用“青少年模式”沖浪和學習,把握青少年上網的第一場所,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們的用網習慣和用網行為。(鼓樓區委文明辦報送 宴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