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是關系民生福祉的大事。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今年全國兩會政府工作報告強調,加強養老服務保障。養老事業也是代表委員的關注點,全國人大代表李龍倜,建議推行互助養老志愿服務積分模式,低齡積時間、高齡兌服務,倡導年輕人、退休人員、低齡老年人、社區黨員、居民黨員參加互助養老志愿服務。
把投入志愿服務的時間以積分的方式“存起來”,在將來需要的時候再“取出來”使用,這便是“時間銀行”。志愿服務時間積分模式是推進志愿服務常態化、可持續發展的創新舉措。通過打造志愿服務“時間銀行”體系,構建志愿服務積分管理機制,建設公益積分超市實體,有利于鼓勵志愿服務,引導社會組織、社會資源、居民群眾等多方力量共同參與社會養老服務。
志愿者事業是社會文明程度的試紙,其中發揮根本支撐作用的是社會公眾的覺悟,但其運行延續是接力式互助機制在發揮維系作用。從長遠來看,志愿者事業的發展,即寄希望于古道熱腸、善人善行,也需要構建一套科學嚴謹的激勵促動機制。“時間銀行”志愿服務模式,可以說讓志愿者的愛心服務得到了增值。打造互助式養老平臺,低齡老人服務高齡老人,“年輕存時間,年老享服務”,又拓展了老年人的社會交往領域,讓消極“養老”變成了積極“享老”,形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代際傳遞慣性。
采取時間換積分的儲蓄方式,鼓勵大家利用閑暇為有困難的人群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務,以后當他們需要幫助時,可以支取自己積累的志愿服務時間,得到相應的服務,這本身就是打造善有善報的社會機制的有效舉措。當然,構建互助養老志愿服務積分模式,不可能靠社會自發去完成,需要政府指導,出臺政策,多方參與、系統監管,良好初衷才可以實現。
好事辦好,務必作于細。對“時間銀行”的儲戶,如何記賬,怎樣支取,還要規范細化。除集中性的志愿者服務可以“上賬”外,如個體的或特定情形下的好人好事,在經過核實后也能計入“時間儲蓄”,這樣就能更廣泛地調動志愿服務的積極性。這就需要一套完整的認定規則和“記賬”規范,避免虛報冒領、做假賬等有違志愿服務初衷的事端發生。因此,應該有一個明確的仲裁規則和權威組織,進一步細化志愿者服務認定機制,便于實際操作。
低齡老人服務高齡老人,是老有所為與老有所養的結合點。在現代信息條件下,完全可以構建覆蓋全國的大系統。借助網絡平臺,打造全國層面的“時間銀行”系統,構建遍及全國的志愿服務流通網絡,建立通存通兌標準,年輕志愿者還可以將服務積分轉贈給父母、親人或者其他有需要的高齡老人,實現養老服務資源跨地域存儲使用,就能夠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參與為老人服務的熱情。
完善的積分回饋機制,是志愿者服務良性循環的保障。盡管志愿者的初衷不圖回報,但有了這樣的回饋機制,無疑能夠提高志愿服務的社會凝聚力和吸引力,進而培育出更加濃厚的志愿者精神,使志愿者服務成為代代相傳的接力賽。(泉州文明網 張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