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省氣象局獲悉,根據日前頒布的《福建省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從現在起我省正式啟用新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
據了解,新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共有13個,比原來增加了3個,部分內容也作了適當調整。新的預警信號由名稱、圖標、標準和防御指南組成,分為臺風、暴雨、雪災、降溫、大風、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霾、道路結冰等。預警信號的級別依據氣象災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同時以中英文標識。當同時出現或預報可能出現多種氣象災害時,可按照相對應的標準同時發布多種預警信號。
根據規定,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預警信號發布、解除與傳播的管理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建立暢通、有效的預警信息發布與傳播渠道,擴大預警信息覆蓋面,并組織有關部門建立氣象災害應急機制和系統。學校、機場、港口、車站、高速公路、旅游景點等人口密集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設置或者利用電子顯示裝置及其他設施傳播預警信號。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接到縣級以上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臺站提供的預警信號后,應當及時公告,向公眾廣泛傳播,并按照職責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避免或者減輕氣象災害。(記者 吳洪)
責編:謝添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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