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風3月17日訊 3月8-10日,省文明委考評團對永春縣創建第二屆(2006—2008年度)省級文明縣城工作進行總評,總評采用“聽取匯報”、“材料審核”、“實地考察”、“部門評價”、“整體觀察”五種方法采集數據。在8日下午召開的匯報會上,縣委書記陳慶宗向考評團匯報了永春縣創建文明縣城的工作情況,縣長葉一帆,縣人大主任林金星,縣政協主席周亞明等有關部門領導以及相關社區、村負責人出席匯報會。
8日下午和9日, 考評團根據《福建省文明縣城考評體系》分成團長組、材料審核和三個實地考察共五個小組進行認真細致的考評。
材料審核組詳細檢查了永春縣營造廉潔高效的政務環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環境、規范守信的市場環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環境、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環境、扎實有效的創建活動和專項評價、榮譽稱號、縣城整體形象的綜合指標等八個方面的工作情況, 審核了近百個單位提交的原始工作材料。
實地考察組分別考察了公共場所、社區工地、窗口服務行業三個方面共60個考察點,公共場所涉及商場、長途汽車站、縣城避險場所、疾控中心、娛樂場所、科普場館、廣場、影劇院、主要交通路口、公園、主干道、圖書館或文化館、公廁、商業大街、超市、食品專柜、飯店門口等21處,社區工地組涉及社區、新建老式住宅小區、縣級以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網吧、校外活動場所、中學(市級文明學校)、小學、集貿市場、專業市場、商業零售網點、新老城區街巷、居民區商業區建筑工地等20處,窗口服務行業組涉及縣醫院、垃圾中轉站、三星級賓館、派出所、圖書門市、電子與音像門市部、小型餐館、食品店、美容美發店、疾控中心、銀行儲蓄所、桑拿洗浴場所或足浴場所、市政供水廠、省級候選文明單位、市級軍民共建精神文明先進單位、郊區建制村等19處。
這次考評活動占第二屆省級文明縣城總分值的70%。考評組充分肯定了永春縣不少的創建經驗,同時也實事求是地指出了一些薄弱環節。今后永春縣加強對薄弱環節的整改,有效提升縣城綜合管理水平,有力促進全縣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再上新臺階。 (供稿:永春縣委文明辦)
責編:林芳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