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樓一間心理咨詢室里,心理評估師正與17歲的被告人何曉健閑聊。除了情緒偶爾顯得略微緊張和激動,坐在沙發(fā)上的何曉健看上去無異于同齡的孩子。心理評估師態(tài)度平和、放松,心里卻在細心觀察著何曉健的一舉一動。
心理測評室配備了心理健康書籍、心理測量軟件及放松治療儀,是供心理專家對少年犯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案前心理測評,并據此形成心理評估報告的工作室。1年多來,這間“書房”一直扮演著廣州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少年審判庭”的特殊角色。
去年8月,在廣州做倉管工作的何曉健因常用彈弓擊碎過往汽車的擋風玻璃而被起訴。該案審理期間,中院少年庭委托有職業(yè)資質的心理評估師對其進行心理測評。
原來,案發(fā)前一年,何曉健曾遭遇車禍,且司機逃逸,因此,他一直心存不滿。過后,他產生了以牙還牙的念頭并開始對過往司機實施報復。“事后先有一陣快感,后有些怕意”,當評估師問及作案時的感受時,何曉健回答說。
在庭審時,評估師宣讀了心理評估報告:“被告人何曉健,父母均為農民,其自幼輟學,法律意識淡薄,生活管束較少并染上一些不好的習性如打架、喝酒。這些經歷讓被告人感到生活不公,并無法冷靜應對不公平事件。被告人氣質類型偏膽汁質,情緒不穩(wěn)定,遇事易沖動不理智……”
最終,法庭綜合了測評結果,并作為酌情考量的指標,從輕處罰未成年犯何曉健,給予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犯罪總數逐年增加。很多調查研究發(fā)現,未成年犯罪人存在著明顯的心理健康問題。2008年年初,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法院和市中級人民法院率先在少年審判中引入心理干預機制,在十幾起案例中對當事人進行心理咨詢與測評試驗,心理疏導,為法院準確量刑提供參考依據。
心理評估報告助法院科學量刑
“孩子,你犯了法,是因為我們沒有教育好,我們平常和你溝通的太少了。我們只希望你記住,不管你變成什么樣子,爸爸媽媽永遠不會放棄你!”
“爸爸,是我不好,我讓你們失望了……媽媽,放心,我一定會改好的,我賺錢給您治病。”
今年2月5日,廣州市白云區(qū)人民法院一宗少年刑事案件庭審后,經過心理專家對少年犯小黃及其父母進行心理輔導和干預,一家人相擁而泣。
小黃是一宗搶劫案件的被告。去年10月11日晚,小黃與兩個“朋友”結伙搶劫、毆打出租摩托車司機,受到檢察機關的指控。
庭前社會調查員了解到,老家在四川的小黃自幼是一名留守兒童,“看著別的小伙伴跟著爸爸媽媽一起出去玩,可以撒嬌、耍賴,我卻沒有,感覺好孤單,后來就只愿意一個人呆著了”。來到廣州不久,小黃又因母親身患重病不得已輟學。遠離了家庭和學校的小黃結識了社會上的一些不良朋友,因手頭緊產生搶劫的念頭,踏上犯罪的道路。
案件審理期間,白云區(qū)法院在征得小黃及其父母同意后,委托白云心理醫(yī)院的專家進行心理測評和輔導。評估報告顯示,小黃“喜好獨身,不關心他人,多數情況下能理性判斷事物。有輕度壓抑癥和孤獨感,經常有莫名的擔心,心理較脆弱”。針對上述結果,心理專家認為,被告人犯罪時未滿18歲,從其自身情況看,獲得成功矯治的可能性大,建議法院“從輕處罰”。
少年法庭之友解開家庭糾紛“死結”
2008年,在廣州中院首宗實施心理干預的一件涉少民事撫養(yǎng)權糾紛案件中,一對因感情問題產生爭執(zhí)的父母,始終在追究過去的恩怨、爭奪孩子的撫養(yǎng)權,這大大傷害了無辜的孩子,“我想跟媽媽在一起,可我也想天天能見到爸爸”。
“無論是誰撫養(yǎng)孩子,都要允許對方探視,并且雙方共同承擔孩子的撫養(yǎng)費。對于一個父母離異的孩子來說,這或許是最后一個彌補家庭溫暖缺口的辦法了。”在爭執(zhí)無法調解的時候,廣州市晴朗天心理咨詢有限公司心理專家劉玉斌分別約見了孩子的父親和母親,開展心理疏導,對孩子的父母雙方進行調解。
第二天,杰仔的父母親主動向法院停止了訴訟,最終達成了調解的共識,雙方也都轉變了焦點,“孩子的健康成長才是最重要的”。心理疏導的介入,為身處這場“家庭暴風雨”的杰仔及時“撐開了一把傘”。
一個青少年成長的不幸往往折射出一個家庭的悲哀。據了解,少年審判心理干預機制主要適用于未成年犯人,“但在大量涉少民事案件如探視權、撫養(yǎng)權、撫養(yǎng)費糾紛中,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往往將未成年人牽涉到他們的矛盾糾紛中。因此,還需要對其他訴訟參與人及時進行心理疏導,以求在法律的框架下通過調解的方式結案。”張中劍說。
2008年初,廣州中院少年庭開始與廣州市晴朗天心理咨詢有限公司、廣東省精神衛(wèi)生研究所等專業(yè)機構合作,并于今年2月聘請了19名心理咨詢與測評專家作為“特邀羊城少年法庭之友”參加廣州市兩級法院的少年審判工作。
廣州市晴朗天心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袁榮親表示,“對未成年犯進行心理干預,符合《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中的‘人格調查制度’。法院與專業(yè)心理機構的合作,是心理科學與司法結合的標志。”
心理健康檔案延伸法庭以外的幫教
16歲的少年阿濤,從家鄉(xiāng)來廣州幫助父母看管燒烤檔生意,因一件小事持刀殺死母親。令人驚訝的是,阿濤對自己犯下的罪行絲毫沒有悔過之意,聲稱蓄謀已久的謀殺是為了“擺脫父母的束縛,追求自己的夢想”。
心理測評師對少年犯阿濤進行心理評估,建立心理健康檔案,分析了其家庭環(huán)境、自身人格以及社會因素等多種犯罪成因。綜合得出,阿濤自小缺乏父母關愛和家庭倫理道德意識,父母一直認為“給了他吃的、穿的、用的,把他養(yǎng)大就行了”,以致沒有了家庭溫暖的他轉而沉迷網絡世界,染上惡習,最終形成了反社會人格,在案發(fā)后表現出驚人的平靜。
案結后,阿濤的心理檔案里寫滿了多項幫教建議:阿濤自身應接受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矯治,改變錯誤的認知;社區(qū)應制定一對一的幫教制度,定期跟進反饋,建立系統(tǒng)的幫教計劃;阿濤父親則應該加強與兒子的溝通,尊重、傾聽兒子的心聲……
記者了解到,心理干預的功能還包括,對涉少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量刑回歸社會后的幫教、跟進隨訪,制定系統(tǒng)的“未成年犯罪人心理矯正、心理幫教”方案。遵循“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特殊、優(yōu)先保護”的原則,通過教育來感化和挽救未成年犯罪人。
據廣州市白云區(qū)法院少年庭庭長黃玉蓮介紹,法庭在對因破壞電力設備被判處緩刑的少年曾云云回訪中了解到,經過庭審教育和心理專家的輔導,曾云云現在已經恢復了正常生活,不再冷漠待人,和家人的關系也融洽了。“曾云云已經找到了一份在市場看檔口的工作,每月收入有1000多元,以前的小偷小摸習慣也改掉了。”黃玉蓮說。
廣州市晴朗天心理咨詢有限公司心理專家劉玉斌表示,“庭審后定期回訪未成年被告人,特別是對于緩刑犯,做好心理過渡測評,調整其重新面對人生和積極融入社會的目標、壓力認知,能有效避免二次犯罪。”
(文中涉及未成年犯罪人的姓名均為化名) (記者 林潔 楊曉燕)
記者手記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刑事案件審判中,心理干預機制著重于通過對涉案未成年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進行心理疏導,矯正未成年被告人的不健康心理,同時通過多種形式的心理測評活動為法院的裁判提供科學參考,也為判后對未成年犯進行個性化的矯治提供客觀依據。心理評估報告?zhèn)戎貙ξ闯赡耆说姆缸镄袨檫M行有針對性的行為認知、罪因剖析、責任承擔、未來設計、判決心理預期等方面預測,從心理、性格缺陷等方面分析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成因,從而為量刑和矯治提供科學依據。
責編: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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