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實施前科封存制度的成效
(一)司法實踐。截止目前,李滄區已受理5名未成年犯罪人的前科封存申請,這些人既有因就業急需提出申請的,又有因升學需要申請封存的;既有緩刑考驗期已滿、已經解除考察的,也有仍在緩刑考驗期內的;既有長期在區內居住的,也有近期遷入的。在確定申請人具備申請資格后,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分別到申請人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接受考察的公安機關和接受矯正的街道、社區,調查了解申請人在判決確定前及前科存續期間的表現情況,并向申請人本人及親屬進行核實。區前科封存聯席會議分兩批對已調查完畢的4名申請人進行了審核,通過了對他們的封存決定,這標志著他們的犯罪記錄被正式封存,可以滿懷信心地開始新生活。4名申請人激動地表示,一定珍惜前科封存帶給自己的人生機遇,努力學習,踏實做人,勤奮工作,用實際行動回報社會。目前,其中一人已經找到理想的工作,另有一人已與用工單位達成初步就業意向。4人被封存前科的消息見報后,又有多名未成年犯罪人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咨詢前科封存的條件和申請程序。
(二)延伸作用。隨著該制度的實施,李滄區聯席會議正在加緊制定《前科封存調查規則》、《封存跟蹤管理辦法》等實施細則,對此項制度進行完善規范。在此基礎上,還進一步探索該制度與判前社會調查制度、判后刑罰執行特別是緩刑考察制度的配合,避免或減少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在訴訟、刑罰執行及封存審查過程中的不當披露,保障該制度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同時,大力建構未成年人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多元社會評價體系,深入研究對已封存前科的犯罪人實施前科消滅的制度體系建設。
(三)社會影響。李滄區實施未成年犯罪人前科封存制度通過《人民法院報》等媒體報道后,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社會公眾要求重新認識未成年人的犯罪行為,更加寬容、諒解和接受他們,歡迎他們回歸社會的呼聲越來越高。今年,青島市全面推廣了李滄區的經驗做法。10月下旬,由團中央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組織的 “未成年人輕罪記錄消滅制度研討班”在青島市舉行,來自全國各地的青少年犯罪專家、學者對李滄區前科封存制度進行了專題研討,認為這一制度對于未成年犯罪人回歸社會、重塑自我,對于引導社會公眾正確認識未成年人犯罪行為,對于深化未成年人輕罪記錄消滅制度,都有積極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