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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乘警李博亞救人致殘 是職務行為還是見義勇為
http://www.caoliu14.com?2012-07-18 09:41? ?來源:人民日報
我來說兩句
三 問 保障如何更完善
對于英雄今后的生活而言,鮮花和掌聲,并不能解決所有的困難。除手術和醫療費用的籌集以外,可能還需要專業的心理引導、術后的技能恢復,以及必要的生活保障。
對此,北京鐵路公安局黨委給予李博亞慰問金20萬元。鐵路部門表示,李博亞畢業后,如愿意到鐵路工作,將錄用他。
記者了解到,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也作出決定,號召全校師生向李博亞學習。
據介紹,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將減免李博亞的學費等相關費用,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李博亞畢業后,將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礎上,錄用其至該校工作。
截至發稿時,社會各界向李博亞的捐助金額已超40萬元。
李博亞今后的生活保障問題,已經受到社會的關注和相關部門的關懷。可是,這些關注和關懷,如何才能形成制度,給類似的英雄生活以保障呢?
北京金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郭衛東認為,由于李博亞的見習生身份,他與鐵路部門沒有勞動關系,與鐵路公安局也不存在人事關系。
為了防止李博亞這樣的英雄一方面因“履行職務”受傷,而另一方面因“沒有身份”被排除在法律制度的保障范圍外,應當完善現有工傷保險條例中相關工傷認定和補償的規定,將見習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情況,納入職工工傷的范疇內。
此外,為了保障救人者今后的生活不受影響,還應該拓寬對英雄的獎勵渠道。
在實際的生活中,有很多種英雄行為,見義勇為只是其中一種。目前,不少地方都出臺了見義勇為的相關保護條例,并配以相應獎勵措施,保護見義勇為者的權益。
專家們認為,如果能將這些條例進行完善,拓寬到多種英雄行為范疇,將更好地發揮相關條例鼓勵社會正能量、弘揚社會正氣的作用。本報記者 丁 汀黃慶暢 趙梓斌 王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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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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