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將建設招標投標信用體系招投標新規出臺,嚴禁領導干部干預、插手,不得以會議紀要等規避招標
東南網8月21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周楊寧)漳州將建設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立行業信用信息記錄及數據庫,與省級信用信息平臺互聯互通。此外,漳州市招投標要有統一規范的交易場所,各縣(市)應在9月底前建立,嚴禁以會議紀要等規避招標。領導、干部嚴禁干預、插手招投標活動,紀檢機關將對此嚴格監管。
昨天,漳州市政府辦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招標投標管理的若干意見》,要求市、縣兩級政府和開發區(投資區、高新區)成立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和招標投標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和規范工程項目招標投標管理。
建設統一規范的招投標場所
《意見》要求,各縣(市)應當建立統一規范的招標投標交易場所,尚未建立的,必須在9月底前建立。全面實現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抽取終端向縣(市)延伸,尚未設立的縣(市),最遲應在9月底前設立。國有投資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招標項目,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均應進入招標投標交易場所進行交易。
開展工程建設領域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對從業單位的市場經營和現場管理情況進行量化評分。建立行業信用信息記錄及數據庫,實現與電子招標公共服務平臺有效整合,與省級信用信息平臺互聯互通。
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企業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應與資質資格動態監管、評優評先、政策扶持等相結合。國有投資項目實行招標發包的,信用評價結果納入招投標環節。
加強招標投標行業自律,成立招標投標協會。
嚴禁領導干部干預招投標
各級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不準以會議紀要等形式替代招標事項核準,不準明示或暗示項目建設單位對依法必須招標項目不招標或規避公開招標,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不準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授意、指使、暗示、強令中標人分包、轉包項目;不準違反規定擅自改變工程投資規模、變更工程量;不準各級各單位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的直系親屬在本人管轄的行政區域內或領域內參股、經營或辦理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企業;不準違反法定程序未經批準超概算(預算)、超中標價,已列入審計計劃的項目不準未經審計進行工程決算。
各級政府要建立規避招標違法行為約談制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國有投資項目工作人員履行責任的監督,嚴肅查處建筑市場的腐敗行為和不正之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嚴禁以會議紀要等規避招標
依法必須招標的國有投資項目和BT、BOT、PPP等項目,均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公開招標。對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各級各部門和各項目單位不得以會議紀要等形式替代招標事項核準文件或規避招標。
嚴禁在勘察設計招標文件、勘察設計文件和設計圖紙中指定產品、品牌。各級有關單位在受理招標文件備案、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施工圖審查、預結算審核中,發現存在上述行為的,應當責令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勘察設計單位改正;拒不改正的,應當依法進行處理并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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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