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設廳行政處罰告知書發布
http://www.caoliu14.com 2015-08-26 20:44:15 來源: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華誠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經調查,你公司在霞浦迪鑫陽光城項目中,對于按市場正常造價咨詢服務費約為80萬元的該項目,按2.5萬元價格與業主簽訂造價咨詢服務合同,大幅度降低服務收費標準,屬以惡意壓低收費方式進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違反了《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根據《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我廳擬對你公司作出處以3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你公司有陳述、申辯的權利。如要求陳述、申辯,應在本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向我廳書面提出,逾期未提出,視為放棄上述權利。
福建省建設廳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責任編輯:黎晶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