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建基,1979年6月15日出生,福安市城北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1997年,成為福安市首批進藏兵。在西藏日喀則軍分區服役期間,盡力盡責扎根邊陲,1998年因拾金不昧事跡,被成都軍區戰旗報宣傳報道,多次被授予嘉獎并獲得優秀士兵稱號,記三等功一次,這年光榮加入中國共產黨。三年后,因身體不適光榮退伍,成為城北街道辦事處一名普通辦事員,現為城北街道安全生產辦公室主任。
2018年12月25日上午10時許,吳建基率領同事在轄區城北街道棠發洋社區步下自然村對企業進行“節前安全生產大排查”時,突然聽到群眾呼聲路邊有一輛皮卡起火,立即組織人員攜帶滅火設施趕往現場。
但見一輛揚子牌綠灰色皮卡(車牌閩JA5280),正冒著濃濃的白煙,空氣中彌漫著一股濃烈的汽油味,向四周擴散,隨時都有發生爆炸的危險,周邊群眾一片混亂。吳建基趕到達現場時,發現車門車窗緊鎖,透過車窗煙霧,看到副座駕駛室有人昏迷耷拉著頭。此時此刻,時間就是生命,他不顧個人安危,從地上撿起石頭,奔進夾著火苗、滾燙的濃煙中,砸向皮卡車窗,即刻間那濃烈的黑煙、灼熱的明火向他迎面撲來。與此同時,他立馬回頭組織同行的街道安全辦同事取來干粉滅火器,迅速撲滅車內車底油箱煙火。
人命關天,說時遲、那時快,他不顧火苗未滅、濃煙未盡之際,當即拉開車門保持車內空氣暢通,檢查車內人員的生命體征,緊急呼叫“120”和“110”,疏散圍觀群眾,直到救援車輛順利到達,將燒傷者送往閩東醫院搶救(目前傷者燒傷20%,還在閩東醫院治療),妥善安撫事故車主后,他才默默地離開。大家目睹了吳建基的滅火救人全過程,都為他的見義勇為精神所感動,但他認為這些都是應該做的,并非怎樣高大的壯舉,這只是他人生當中的一次普通行為。
?一滴水能見陽光,作為基層一名普通工作人員,在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危害的關鍵時刻挺身而出,這是難能可貴的,這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吳建基的行為是義不容辭的,吳建基的行為是見義勇為的。他認為這是應盡的職責,身為一名共產黨員,用實際行動踐行新時代文明先行者而已。